上门郎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裕固族地区喇嘛教黄教寺院。又称“经窑寺”。位于今甘肃省肃南县大河区亚乐乡。建于清顺治(1644—1661)年间。乾隆六年(1741)重修。属青海互助县佑宁寺土观活佛管辖。为五个家(部落名)宗教活动中心
西夏僧人。党项羌族。本姓嵬名,法名思能。夏崇宗时(1086—1139)人。早从燕丹国师学经礼佛,深悟佛家真乘奥意,为境内贵贱耆老所崇信,尊之为国师。一说夏永安元年(1098)甘州(今甘肃张掖县)所建之
见“达密里部”(734页)。
苗族民歌。多为揭露官吏、地主或商人剥削、欺压百姓及民众奋起反抗等内容。大都包括起义斗争经过或颂扬民族英雄等内容。如《张秀眉之歌》(又称《十八年反政》)、“九松之歌”、“吴八月之歌”等,都真实地反映了历
1452—1476明代蒙古济农(亲王)。一译巴延蒙克。孛儿只斤氏。元裔※哈尔固楚克台吉子,达延汗※把秃猛可父。初,伯祖父岱总汗脱脱不花、祖父阿噶巴尔济与瓦剌领主也先合作,故其父娶也先女齐齐克妣吉为妻。
①见“耶律挞不也”(945页)。 ②见“萧孝穆”(1994页)。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之拉萨市政机关。亦称朗孜厦。因其地在贵族朗孜瓦住宅而得名。设五品俗官密本(市长)2人,主管拉萨市区内行政、司法、治安等事宜。凡讼事、刑罚须呈驻藏大臣核定。清顺治十年(1653)
藏语音译,意为“能贯彻教义者”。藏传佛喇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中一种特殊贵族僧官。以捐纳取得特殊地位,可不通过考试手续担任寺内各种职务。分3种级别:温群则,属寺一级;扎仓群则,属扎仓一级;康村群则,属
见“亦儿古里卫”(874页)。
明代云南顺宁历甸布朗族头人。宣德(1426—1435)初年,顺宁府(治今云南凤庆)布朗族头人阿答卜等起事,明廷命黔国公沐晟遣人招抚。他以所属5千户归属,愿入朝贡献。宣德五年(1430)五月,遣叔阿类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