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租
解放前贵州赫章等地彝族土司、土目统治区的一种剥削制度。黔西北一些彝族土司、土目根据承租者的依附程度、田地的腴瘠,分为鸡租地、羊租地、猪租地、粮租地、人租地等多种。人租地又有两种:(1)活人租,即凡租种土司、土目田地的佃户,必须出一子或一女去土司、土目家当奴隶或陪嫁丫头;(2)死人租,即凡租种土司、土目田地的佃户,在土司、土目家死人时,每户必须出一子或一女为死者殉葬。此制度到本世纪20年代后废除。
解放前贵州赫章等地彝族土司、土目统治区的一种剥削制度。黔西北一些彝族土司、土目根据承租者的依附程度、田地的腴瘠,分为鸡租地、羊租地、猪租地、粮租地、人租地等多种。人租地又有两种:(1)活人租,即凡租种土司、土目田地的佃户,必须出一子或一女去土司、土目家当奴隶或陪嫁丫头;(2)死人租,即凡租种土司、土目田地的佃户,在土司、土目家死人时,每户必须出一子或一女为死者殉葬。此制度到本世纪20年代后废除。
朝鲜族的一种弹拨乐器。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类似汉族古筝。始于朝鲜三国时代。伽倻人于勒创制。据《三国史记》载:“伽倻琴,亦法中国乐部筝而为之”。其形“上圆象天,下平象地”。共有12弦,乃“拟十二月”。其后
少数壮族自称。意为“边地居民”。分布在广西防城等中越边境地区。参见“壮族”(888页)。
即“羊苴咩城”(890页)。
契丹语官名。初为地方组织※弥里(相当于“乡”,或更下一级单位)之长官;后弥里长官改为※辛衮。
见“尼泼”(603页)。
壮语音译,又称花街。壮族青年男女娱乐社交活动场所,与“歌圩”相似。流行于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每年夏历三四月间举行,每次为期3天。有固定地点。届时,远近的壮族青年男女,身穿节日盛装,男的带沙糕、花生
官名。州同为知州佐贰。清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诸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即明代之※土州同知,秩从六品。命管理辖区内土民事务,朝贡,纳赋,听征调,率土兵随官军征伐。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升
参见“乌拉牌票”(341页)。
清阿尔泰乌梁海札萨克旗。乾隆二十七年(1762)置。辖一佐领。曾辖有阿克、奥尔孜克、明克、契尔瓦4苏木。旗众操蒙古语。以畜牧业为主。多信奉喇嘛教。驻牧阿尔泰乌梁海。其地今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元代曲家、音乐演奏家。省称“里(李)西瑛。”回回人。先世西域人。占籍松江(今属上海市)。原名木八剌,字西瑛。因身躯魁伟,又有“长西瑛”之称。元曲家阿里耀卿之子。自称居室为“懒云窝”。后为松江名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