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喀卫
见“恨克卫”(1726页)。
见“恨克卫”(1726页)。
即“越喜部”(2191页)。
见“金牌信符”(1478页)。
见“叱卢”(542页)。
?—1798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姓伊尔根觉罗氏。居吉林。乾隆十九年(1754),由闲散授前锋。三十一年(1766),以前锋校从征缅甸,因功赐号法福哩巴图鲁。三十五年(1770),随征金川。三十七年
见“母则黑儿普”(672页)。
云南西部南甸、干崖、陇川、芒市、遮放、盏达、勐卯等傣族土司衙门的属官。由土司委任其近亲及亲信充任,按年龄、资望、亲疏分为“勐”、“准”、“印”3个不同等级,职能是处理土司衙门的临时事务,审理民刑诉讼,
即“乌尔图绰农河”(350页)。
清海南治黎机构。光绪十三年(1887),广西提督冯子材奉命镇压海南临高、儋州等地黎汉农民起义后,在岭门、南丰、悯安等各地分置。局长均委任汉族地方官吏充任,局之下设黎团总长,可由当地汉族或黎族封建地主担
见“罗桑却吉坚赞”(1424页)。
见“窟哥”(24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