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钧
即“刘承钧”(864页)。
即“刘承钧”(864页)。
见“缚喝”(2416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噶穆卫,并将永乐八年(1410)二月所设古木山卫和永乐十年八月所设可木(河)卫同作噶穆河卫。
见“罗秉忠”(1417页)。
明代湖广散毛洞土官。土家族。苗族“吴面儿之难”后,诸土司地多荒废,罢承袭。永乐二年(1404),招复流散“蛮”民,以故土官之裔,请仍设治所。因其户小,降散毛宣抚司(今湖北来凤县)为长官司,授长官。四年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名。应天皇太后※长宁宫下之一抹里名灭母邻母。
见“商卓特巴”(2093页)。
明代云南顺宁府土官。又作猛廷瑞。蒲人(布朗族)。万历(1573—1619)中,明参将吴显忠向其索财不遂,诬告于巡抚陈用宾。遂以其婿奉学倚其势力与兄奉赧(赦)构兵为由,诬以助恶,遣兵入寨,袭执之,并改顺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境。与内地政治、经济、文化往来密切,贡使进京初以每年一贡,领取朝廷给与的勘合,於四川比号,从雅州(今雅安)入朝。成化后,3年
约1790—1858清代纳西族诗人。字涵万。云南丽江大研镇人。家道殷实,道光五年(1825)优贡生。历任罗平、镇源、邓川等州县儒学教职。喜弹琴咏诗。可自谱曲词,弹奏自如,与诗友马子云并称“牛琴马笛”。
见“兀慎”(1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