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周明皇帝
见“宇文毓”(899页)。
见“宇文毓”(899页)。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天会十五年(1137),右副元帅完颜宗弼受封;天德(1149—1153)初,易州(今河北易县)人司徒张通古受封;大定二年(1162),太宗子完颜斛孛束追封,七年(1167),完颜
?—525北魏宗室。字伯僬,小字夜叉。鲜卑元氏(拓跋氏)。京兆王※元继子。宣武帝元恪时,任员外郎。娶灵太后妹为妻,及太后临朝,授通直散骑侍郎。妻被封为新平郡君,迁冯翊郡君,任女侍中。威势日盛,历迁散骑
托忒语,“临时”之意。准噶尔统治天山南路时在南疆各城征收的一种赋税。无一定数额。每城或4千、5千腾格(白银1两)不等。据说此税是供准噶尔官员充当差使时的经费。
旧时西藏门隅地区基层单位小头人之一。亦作提根。藏语音译,意为“长者”、“老人”。有民主推举,由※粗巴、措(定)本委派及所有差巴户轮流担任等多种形式。有措(定)本设置的地区,各村设一两名;无措(定)本设
即“乙弗”(2页)。
见“刘渊”(859页)。
即“乌珠留若鞮单于”(353页)。
? —322?晋代鲜卑段部首领之一。出于东部鲜卑,世居辽西。首领段疾陆眷之弟。怀帝永嘉四年(310),奉晋司空王浚命,率军攻石勒。六年,与兄疾陆眷随督护王昌攻石勒于襄国(治今河北邢台),屡获胜,后从弟
见“必里迟离”(633页)。
傈僳语音译,亦称“搓巴”,意为“跟随的人”或“卑下的人”。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家长奴隶制下的奴隶。主要来源有三:一是蓄奴主收养的被称为“养子”或“养女”者。被主人视为家庭中的成员,称主人为阿爹、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