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王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三年(1266),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又作南木合)受封。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三年(1266),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又作南木合)受封。
见“嫩秃黑”(2482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阿里答为※乙室部下之一石烈。
中国伊斯兰教的一种制度。清同治(1862—1874)年间由阿拉伯、中亚等地传入,行于甘肃、宁夏、青海等回族地区。“海乙”或译“罕义”,阿拉伯语意为“大的”、“总的”、“中心”。即由一个“海乙”(大)寺
古越人一支。其分布据《尚书大传》载:“交趾之南,有越裳国”。《册府元龟·外臣部》亦说:“南蛮林邑国(汉时属日南郡),古越裳之界也。在交州南,……北连九真”。周初便与中原王朝交往,周成王时,越裳氏曾来朝
山名。在西藏日纳宗东北约60里处,属西藏管辖之地区。乾隆五十九年(1794)五月,西藏与不丹、锡金在日纳宗的日纳立鄂博为界,界北属西藏管辖,隆吐山位于界北。1888年英国侵略军入侵西藏后,进攻隆吐关卡
见“哈剌哈孙”(1640页)。
获罪而被流放远方之人。清代发遣东北的流人,主要是汉人。有的因科场案、文字狱、教案,亦有以旗民杂犯等,免死、加等而发配苦寒地方从事苦役,略分为管束、安插、当差和为奴等处置。发遣黑龙江者,以齐齐哈尔为大宗
?—742唐代后突厥贵族。又作骨咄叶护。开元二十九年(741),攻杀后突厥左厢(左杀)判阙特勤所立之毗伽可汗子,拥立其弟为汗,旋又杀之,自立为可汗。天宝元年(742),为拔悉密首领阿史那施联合回纥、葛
十六国时期成汉(大成国)后主李势年号。346—347年,凡2年。
东汉西域小国名。据《后汉书·西域传》载,有1千余户,3千多人,胜兵千余。其人皆披发,勇猛善战,以游牧为业,随畜逐水草,不知农田耕作。所居原为蒲类国地,以蒲类王得罪匈奴单于,匈奴强迫蒲类人远徙匈奴右部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