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族
见“里泼”(1081页)。
见“里泼”(1081页)。
珞巴族对调解人的称谓。又作根东、格杭杜、布胡特。一般自然形成,亦有推举产生。由有德才、机智勇敢、阅历资深、精明强干、能言善辩、办事公正,并享有威望的男性或少数女性充任。调解村寨或氏族内外的纠纷,受人尊
即“王昭君”(209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婆莴部。为南北朝时的※钵室韦同名异译(一说为※北室韦9部之一),“钵”为急读音译,“婆莴”为缓读音译。《旧唐书》称该部分布于※小如者室韦之北。具体所在有二说:一说在大兴安岭北段伊
见“巴勒滚”(412页)。
山名。位于内蒙古阿噜科尔沁旗。蒙古语称“腾格日乌拉”。属大兴安岭余脉,故称小兴安岭。其山又分东西两部分,隔河相望。东山海拔1150米,东西走向,方圆约10公里,天然形成一个隘口。地势平坦,土质肥沃。西
①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唐括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抹里。②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唐
阿昌语音译,意为“好儿子”。旧时云南阿昌族地区对村社头人的称谓。原为农村公社时期村寨首领,由村社成员共同推举有办事能力和尽心尽力为村社成员服务的人担当,故名“好儿子”。主要职责是主持村社定期分配耕地,
见“天复”(217页)。
即“塔勒纳沁”(2161页)。
见“李班”(10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