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高祖
见“刘知远”(863页)。
见“刘知远”(863页)。
清代藏银与汉银折合比例之藏银单位名称。藏银1两5钱约折汉银1两。史籍称藏银为“番平”,称汉银为“库平”,每番平1钱5分,合内地库平1钱整。库平为康熙(1662—1722)年间部库征收赋税,出纳银两所制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治所在大名(今属河北省)。辖大名府及恩州、濮州和开州三刺史州。府州共领县二十、镇二十二。全路共有户口494,414户。贞祐二年(1214),十月,在此路置行尚书省。
见“白霫”(596页)。
甘肃省卓尼地区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见“太学”(272页)。
见“乞烈尼卫”(125页)。
鄂伦春语音译,原意为“根”,引申为“祖先”。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本指母系氏族的祖先,后演变为父系氏族的祖先,这一变化反映在旧时鄂伦春人各家供的※“阿娇如博如坎”、虽是指父系的祖先神,
见“丹却嘉措”(378页)。
西夏文译佛经。汉文译者佚名。西夏文译者题款载为大明皇帝和皇太后御译,是为惠宗及其母梁氏皇太后。木刻梵夹本。计107面,每面6行,行17字。后有发愿文12面,为元皇庆元年(1312)作。除记述佛教在东土
清朝使用的民族称谓。指维吾尔族。清代称维族为“缠回”,故称其部落、部族为“回部”。如“吐鲁番回部”和“哈密回部”。乾隆平定大小和卓之乱后,又称新疆南部八城维族为“天山南路回部”,统称维吾尔族为“回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