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博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①前秦世祖宣昭帝苻坚年号。359—365年,凡7年。 ②辽东丹国年号。辽天显元年(926),耶律阿保机灭渤海国,建东丹国,以长子耶律倍为人皇王主之,始建此年号。五年(930),耶律倍投奔后唐后,年号沿
宋代壮族婚俗。流行于广南西路南丹土州(今广西南丹)。据南宋周密《癸辛杂识续集》卷下记载,略云:每年夏历七月间,在州官主持下,未婚青年聚集在土州厅堂内,堂中铺一块大毯。女青年身穿青花大袖衫,头上戴一块青
土族第一代纳土司。蒙古族,一说藏族,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遂以纳为姓。明洪武四年(1371),率部落归附明朝,授总旗,世袭,曾辖有“土舍”、“土民”200余户、男女1068人。附纳土司世系(居地西宁
?—1260宋代云南大理国(后理国)第二十二世(末代)国王、蒙元时期大理第一代总管。白族。大理人。※段祥兴子。宋理宗淳祐十一年(1251),父卒,即王位。翌年改元天定(一说天定之前还有利正、兴正年号)
见“次噶俄仁巴”(882页)。
魏晋时与鲜卑拓跋部保持朝贡关系之四方部落。史称“凡此诸部,其渠长皆自统众”。共35姓(一说32姓),其中东方宇文、慕容2姓,南方茂春氏等7姓,西方尉迟氏等16姓,北方贺兰氏等10姓。诸部或姓大小不等,
见“仆固俊”(318页)。
辽东丹国大臣。渤海人。渤海国亡后仕于东丹国,官政堂省工部卿。后唐清泰二年(东丹甘露十年,935)十二月(一作十一月),奉命与列周道入后唐朝贡。翌年二月,后唐授以光禄卿,旋返归。
亦称“打衣角”。门巴族祈求避灾的民间习俗。流行于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穿上新衣的当天,要背一竹筒清水将衣服的一角打湿。意在免除今后家里发生火灾。
?—前114故匈奴右王。又作禽黎、鸟黎。武帝元狩二年(前121),从匈奴浑邪王(又作昆邪王)归附汉朝,被封为河綦康侯(又作河綦侯),赐食邑600户。元鼎三年(前114)卒,子余利鞮嗣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