啰树族
参见“御泥布族”(2257页)。
参见“御泥布族”(2257页)。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
见“蛮”(2272页)、“荆蛮”(1583页)、“蛮方”(2272页)。
见“亦里察河卫”(874页)、“亦力察卫”(872页)。
即“药卢”(1602页)。
见“李从珂”(1026页)。
即“王嵯巅”(211页)。
藏传佛教寺庙。位于乐都县南40里。洪武二十四年(1391),西宁僧人三罗喇嘛主持修建。初仅佛堂一座。后经多次扩修始具规模。寺坐西朝东,占地41亩,坐落在一正方形城堡内,形制与北京故宫相仿,故有俗谚称“
见“日连州”(291页)。
维吾尔语音译。又作噶勒察,系指可以买卖的奴仆。始出现于乾隆初年。时维吾尔族富户或买极贫之土尔扈特、和硕特人子女为家奴,或从境外私买奴婢;亦有官军将阵前所俘卖出为奴者。无任何政治地位,随时可转卖。新疆建
见“滇越”(24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