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噶尔境西北界约
见“中俄续勘喀什噶尔界约”(305页)。
见“中俄续勘喀什噶尔界约”(305页)。
1737—1797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农民起义首领。贵州松桃大塘人。苗族。家贫,靠耕种少量土地和卖草鞋为生。少时习武,正直刚强。乾隆五十八年(1793),与四川秀山县青龙屯汉民一起,抗粮抗租,捣毁土司衙
晋代匈奴官号。为16王之一。分左右。位在左右独鹿王之下,左右安乐王之上。为单于辅臣。皆由单于子弟充任。
旧时伊斯兰教宗教关系掩盖下的一种封建土地制度。又称“瓦甫地”。解放前主要流行于新疆南部维吾尔族农村。是察合台汗国秃黑鲁帖木儿统治时期(1347或1348—1363)任意将土地赐予伊禅派麻札(墓地)、哈
即“倭赤”(1888页)。
19世纪60—7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强行征收的一种差税。其中包括为军队提供运输工具、取暖燃料和安排住处等。清军收复南疆后被废除。
古族名。东胡族一支。与※乌桓均为东胡部落联盟中之大部。秦末汉初,为匈奴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所败,联盟瓦解,余众分聚于两部。该部退保鲜卑山(今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尔沁右翼中旗西,一说是时始因
蒙古国将领。回回人。祖籍西域八瓦耳。世任其国为千夫长。太祖成吉思汗征西域时。率部众归降,随成吉思汗破瀚海军(今新疆吉木萨尔境),攻轮台(今新疆轮台东南)、高昌(今吐鲁番东)、于阒(今和田一带)、寻思干
契丹皇室四宫帐。又作四帐皇族,或一帐三房。包括由开国皇帝※耶律阿保机及后裔组成的※大横帐,及其伯父岩木后裔组成的※孟父房、释鲁后裔组成的※仲父房和其弟后裔组成的※季父房。“此一帐三房,谓之四帐皇族。”
即“塔勒纳沁”(2161页)。
①军制。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唐在鲜卑拓跋部故都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西北土城子)设振武军节度使,军政合一,镇守该地并防御※突厥、※回纥等游牧民族。唐亡,其管辖区相继被西突厥沙陀部、契丹族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