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典史
官名。典史系知县属员,未入流。明代分管公文出纳,清代稽检狱囚。明清两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以其头目充任此职,有的管理本辖区土民事务。但甚少任用,明仅在云南省浪穹县,广西省桂平县、贵县各授1人。清代仅保留浪穹县1名。
官名。典史系知县属员,未入流。明代分管公文出纳,清代稽检狱囚。明清两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以其头目充任此职,有的管理本辖区土民事务。但甚少任用,明仅在云南省浪穹县,广西省桂平县、贵县各授1人。清代仅保留浪穹县1名。
明代湖广南渭州土官。土家族。洪武二年(1369),偕子内附。随朱元璋战败陈友谅有功,升南渭州(今湖南永顺县西南)土知州,隶永顺宣慰司。
藏语音译,俗称平地板。四川甘孜藏区康定地方的一种生产工具。为长约10尺、宽约1尺的木板,两端各有1孔,用皮条系在二牛并立的顶杠上,1人操作,用来平整翻耕后的土地,以便下种。
见“扎也”(190页)。
即“翁衮”(1895页)。
16—17世纪傣族诗人、文学理论家。“祜巴”傣语意为“导师”,为小乘佛教僧侣中佛爷等级的称谓,“祜巴勐”意为“一方之大佛爷”。以此为笔名著有《论傣族诗歌》。以朴素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论述了宇宙、地球和
1886—1957蒙古语音译,又译“札撒黑”、“札萨”。《元朝秘史》释为“法度”、“军法”,即“法令”、“法律”之意。宋嘉泰二年(1202),蒙古部始有扎撒。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渐趋完善
见“觉昌安”(1753页)。
唐末五代时南宁州领主之一。南宁州(今贵州惠水南)人。与都云(今贵州都匀)※尹怀昌分据南宁州。原为该部首领。后晋天福八年(943),以所部温那等18州归附楚王※马希范,因无官府,仅立牌于冈阜,略以恩威羁
1701—?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汗王。又译车楞端多布、车楞敦噜布、策凌端多布、策凌敦多克。※阿玉奇汗之子。初随父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六月,陪同阿玉奇汗会见清廷
见“文都寺”(3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