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字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

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在部分民族地区授与各级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原有地区和人民的一种政治制度,即对民族地区的土著首领“假以爵禄,宠之名号”,使其仍按传统旧俗管理原辖区及百姓,通过他们对民族地区实行间接统治的方式。所谓“以土官治土民”。它是由民族地区当时的社会历史及地理条件等诸多因素决定的,其肇始于秦汉,中经唐宋不断充实,至元代正式形成制度,并完备于明代,延续于清代及民国。元朝统一全国后,其疆土较之汉唐更为广阔,为巩固其有效统治,总结了历代王朝特别是唐宋以来对民族地区的统治经验,视各族首领辖区之大小及具体情况,对他们授与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及长官等不同名号,又在各族聚居的府、州、县设土府、土州、土县等世袭土官,并对土官土司的任命、品级、承袭、升迁、赏罚等都有规定,逐渐形成制度。及至明代,进一步完善对各级土官土司的职衔、承袭、隶属关系、贡赋、征调等制度,使土司制度更为完备,所谓“踵元故事,大为恢拓”。清循明制,但对土司的承袭和考核更为严格和完备,并采取某些措施分割或缩小土司辖区及限制土官土司权力,防止其势力尾大不掉。设立土司的地区,虽仍按旧俗管理其原来辖区,朝廷也不改变其社会组织与经济结构,在政治上、经济上都有很大的独立性,但土官土司一经授职,朝廷即赐诏敕、印章、冠带等信物,作为朝廷命官标志,得服从于中央王朝,听命调遣和定期贡纳,即要承担一定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等义务,对加强中央政权与民族地区的关系曾起过积极作用。但土司世官其土,世有其民,对辖区土民残酷压迫,肆意苛索。不断扩充势力,相互仇杀,乃至与中央王朝分庭抗礼。随着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及封建王朝的统治势力逐步深入这些地区后,朝廷便采取更治之法,故在明代后期,特别是清雍正以后对土司辖区逐步推行※改土归流,改过去间接统治为直接统治,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地区的控制,但对一些客观条件还不成熟的地区,则仍沿旧制,一直残存至民国。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民主改革,彻底废除。

猜你喜欢

  • 曼尕赖·苏雅

    西域古地名。位于今新疆南部。《中亚蒙兀儿史》:察合台汗将曼尕赖·苏雅(向阳地)分封给蒙古朵豁剌惕部首领异密·播鲁只之祖乌儿秃布为世袭领地。其东境为苦先(今新疆库车)和特尔布古尔(今新疆轮台),西接费尔

  • 完颜守纯

    ?—1233金大臣。本名盘都。女真族。完颜氏。金宣宗※完颜珣次子。贞祐元年(1213),封濮王。历任殿前都点检兼侍卫亲军都指挥使、权都元帅、枢密使、平章政事。兴定元年(1217),授世袭东平府路三屯猛

  • 祭天长老

    藏传佛教萨迦教派第四祖萨班·公哥监藏班藏卜(又作贡噶监赞,1182—1251)尊号。元朝建国前,蒙古人崇奉土著信仰,遇有军政大事,由族、部首领延请巫师术土祈祷祝愿,称为祭天长老。藏文史籍载:萨班应蒙古

  • 元显宗

    见“甘麻剌”(428页)。

  • 伯锡尔

    ?—1866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

  • 代北

    ①泛指今山西恒山及河北小五台山以北地区,即汉、晋代郡和唐以后代州以北,两晋时为拓跋鲜卑主要活动地区。东汉末,拓跋部从漠北南迁,居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西北)。晋愍帝建兴三年(315),封拓跋猗卢为代王

  • 咄于

    唐代契丹部落联盟首领。又作吐于、李吐于、吐干、李吐干。出自大贺氏族。前首领※郁于(李郁于)弟。开元十一年(723,一说十二年),兄卒袭爵,任松漠都督府都督,左金吾卫员外大将军兼静析军经略大使,沿封松漠

  • 顺国女直

    辽朝对部分生女真人的称呼。辽统和八年(990),圣宗封女直阿海为顺化王后,生女真便有顺国女直和生女直部之别。居地史失记载,约在今牡丹江上游一带。辽在其地设女直国顺化王府,以其首领为大王管理其民。与辽朝

  • 桑皮故纸钱

    金代杂税之一。金代发行纸币交钞,贬值后即发行一种新币以代旧币。钞法屡变,随出随废,制纸币之桑皮故纸皆取于民。至兴定元年(1217)五月,桑皮故纸已甚难得,遂令计价,作为一种附加税向百姓征收,但限于征收

  • 癿铁木

    元末明初土族第一代朱土司。青海西宁州人。元末为百户。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充小旗。其孙朱荣袭千户,始以朱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100余户,居地在今民和县三川朱家堡等地。附:朱土司世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