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易
见“耶律孟简”(1315页)。
见“耶律孟简”(1315页)。
1285—1370元代云南“麓川王国”首领。又作思可发。原名刹远。傣族。其地原为勐卯部,元初建麓川路(今陇川、瑞丽、遮放地,治瑞丽)。后至元六年(1340),麓川路军民总管府总管罕静法卒,无嗣,被迎立
古地名。始见于《后汉书·东夷传》。学者多主张为今之台湾,其居民亦属百越一支。《三国志·孙权传》和《临海水士志》亦有记载。黄龙二年(230),孙权曾派卫温、诸葛直率甲士万人至此。
清代台湾地方政府拨给高山族屯丁的土地。乾隆五十三年(1788),由大将军福康安奏请,经军机大臣、兵部尚书批准,在台湾内山“生番”居地边界招募附近“熟番”之力壮者设屯,禁止汉人入山滋事和内山“生番”外出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乌拉卫。永乐四年(1406)八月,兀兰等处女真首领乞剌尼、纽邻等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与亦儿古里等4卫同时设立。治所约在呼兰(今黑龙江省呼兰县城)附近。
侗族村际间传统联谊活动。汉译“吃乡食”或“吃相思”,又称“作众人客”。流行于贵州榕江、黎平、从江,湖南通道,广西三江、龙胜等地侗区。多于春节和秋后举行。甲寨相邀,乙寨则全村出动,前往作客。宾主欢聚一堂
官名。清代在西藏、四川、甘肃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秩正六品,给予印信、号纸。有的属于临时封赠,多数无印信,只颁给号纸或委牌,不世袭。管理本小支事务。供征调,随官军出征。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
见“刘知远”(863页)。
?—1801清朝将领。索伦人。姓罗佳氏,隶镶白旗。初以黑龙江学团驻京,授司辔。后从征喀尔喀,因夺热索桥功,擢三等侍卫,赐号色默尔享巴图鲁。乾隆六十年(1795),参与镇压贵州、湖北等地苗民起义。嘉庆元
1778—1825清代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生于曲麻地方。入隆务大寺学习,后成大学者,从才贡喇嘛受具足戒,学风严谨。从仲哇·洛桑嘉措聆听密法。在拉卜楞寺侍奉贡塘·嘉贝样活佛,任隆务寺堪布先后达10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