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特玛
参见“巴特满”(412页)。
参见“巴特满”(412页)。
解放前锡伯族供奉之神。锡伯语,意谓“延续后代的娘娘神”。其形制是:用一条两丈多长丝绳,挂上小弓箭、布条小箭袋、小摇篮、背式骨(猪、羊膝拐骨)等物。平时将丝绳装入袋内,挂于上房西屋西北角。至除夕时始取出
阿拉伯语音译。又译穆士林或穆思林。①为“归顺者”“顺从者”之意。指顺从伊斯兰教唯一的神“安拉”(中国穆斯林或译为“真主”)旨意的人。为伊斯兰教信徒之通称。 ②有以此为人名或书名者。如阿拉伯伊斯兰著名学
壮语音译。壮族男性宗教职业者称谓。亦称“布道”。意为“师公”、“道公”。流行于广西。主管村寨中安神、驱鬼及祭祀等事宜。由先祖传袭或拜师承袭。尊奉莫一大王、白马娘娘、花婆圣母、释迦牟尼、张天师等为祖师。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有才识、熟悉营务。光绪二十六年(1900)充当东科尔,帮仔琫公所书算。是年,补放七品管理帐房第巴。二十八年(1902),三十年,升补六品聂木营官。升补五品贡噶尔营。翌年,奏准补
大青山抗日根据地党组织根据1938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关于绥蒙工作的决定》所建立的一支骑兵队伍。配以游击战中缴获的战马,及向群众购买马匹、鞍具,训练新兵,掌握骑兵作战技术,建立骑兵支队。当时以绥中、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兴智年号。?—1254年。
?—1840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索绰络氏。字煦斋。尚书德保子。少有隽才,乾隆五十八年(1793)进士。嘉庆三年(1798),官侍读学士,历任内阁学士、内务府大臣、理藩院、工部侍郎等,数奉使出按事
藏语音译,意为“管家”。旧时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的称谓。一般每部落有1僧或2僧1俗担任,分掌头人与寺庙的财产。多由大头人和寺庙上层的亲属充任,具有经济实力,忠于头人、寺庙者,经大头人或更本
碑石。金代修建佛寺以女真文字雕刻的功德题名碑,因原立于朝鲜咸镜北道庆源郡东原面禾洞佛寺,故名。现存汉城博物馆。碑身上部已残去一段,现存部分高约2米,宽约0.6米,厚约0.45米。四面皆刻女真字,字径2
明代四川地方卫所名。洪武十一年(1378),太祖朱元璋平定四川,以古翼州置。所治在今四川县境,隶属茂州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