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贡
清代云南维西土司对贡山县一带怒族征收的贡品总称。早在道光年间(1821—1850),维西康普土司喃文俊就向贡山怒族、独龙族索贡,规定每年每户交银1两、黄连或黄蜡1两、鹿皮2张,由土司派亲信征收,有时委托汉商代征。到光绪(1875—1908)末年,又转为叶枝土司征收,改以村为单位,每年交黄蜡5斤、肉9斤、酒30碗、猪1口。
清代云南维西土司对贡山县一带怒族征收的贡品总称。早在道光年间(1821—1850),维西康普土司喃文俊就向贡山怒族、独龙族索贡,规定每年每户交银1两、黄连或黄蜡1两、鹿皮2张,由土司派亲信征收,有时委托汉商代征。到光绪(1875—1908)末年,又转为叶枝土司征收,改以村为单位,每年交黄蜡5斤、肉9斤、酒30碗、猪1口。
元朝封爵。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宪宗蒙哥第四子昔里吉之子晃火帖木儿于延祐五年(1318)始受封。其子火儿忽于泰定四年(1327)袭封。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尼卒埿讹”。属中等司。主事者不定员。
见“滇越”(2401页)。
参见“促瓦长官司”(1683页)。
?—1857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钮祜禄氏。字湘林。嘉庆十三年(1808)举人,授兵部笔帖式。历擢礼部主事、郎中。道光三年(1823),任湖南永州知府,调长沙。历官山东兖沂曹道、甘肃兰州道、按察使、
约1617—1666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索长阿世孙。年17效力行间。天聪间,屡从太宗征战有功。八年(1634),授骑都尉世职。崇德三年(1638),由刑部理事官擢参政,兼正蓝旗满洲副都统。顺治元年
?—1770清代画家。字天章,一字汉章、天涛,号谷斋,又号菉园、星崖,别号十石居士、太平拙吏、伊祁山人、清在居士。朝鲜族。李氏。汉军正黄旗人。总督李如龙子。官至右通政。少随父至江南,从师王翚,得其传。
北元益宗脱古思帖木儿年号。1379—1388,凡10年。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太兰卫,并说清代太兰冈与兴京(今辽宁省新宾县西三十里老城)相近,清太祖努尔哈赤1585年败浑河诸部兵于此。
汉与匈奴在边地的互市。始于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时,汉高帝九年(前198),遣刘敬奉宗室女妻单于,结和亲后,即通市。文帝后元六年(前158),因战事一度中断。景帝五年(前152),复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