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库孜喀拉
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之一。原意为“九头牲畜”,为订婚时的一种聘礼。一般是1峰骆驼、4匹马、4头牛。也可送与其价值相当的羊群或其他财物,或九件一份的财产,称“托库孜塔尔图”。因在柯尔克孜人中,“九”是吉数,并象征众多。家境穷困者,送不起厚礼,则多采取换亲形式。
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之一。原意为“九头牲畜”,为订婚时的一种聘礼。一般是1峰骆驼、4匹马、4头牛。也可送与其价值相当的羊群或其他财物,或九件一份的财产,称“托库孜塔尔图”。因在柯尔克孜人中,“九”是吉数,并象征众多。家境穷困者,送不起厚礼,则多采取换亲形式。
我国阿尔泰语系满洲一通古斯语族各民族对其原始巫师的称呼,萨满教亦由此而名。同一语系不同语族中的称呼各不相同,突厥语族称“喀木”、 “巴克西”或“奥云”;蒙古人称其男萨满为“博”、女萨满为“奥德根”;达
唐代学者。祖籍大食国(指阿拉伯哈里发帝国)人。唐时,随父经商留居中国,可能定居岭南(今广州)。研习汉族文化,有文才。获曾任岭南节度使之大梁连帅范阳公卢钧之赏识,于唐宣宗大中元年(847)被举荐上京,由
旧时东乡族婚俗。即信奉伊斯兰教同一教派的※“哲玛”(亦称、哲玛其,为地区性宗教单位,回族称教坊)之间的青年男女相互婚配的原则。明末清初,甘、宁、青地区伊斯兰教教派门宦不断兴起,各教派之间的排他性日趋严
古国名。一作䍧牱、牂牁。地域包括今贵州大部。最早见于《管子·小匡篇》。春秋时,处于周职方外,曾遣使向齐桓公贡献方物。与吴越、巴、荆等“南蛮”国并称。春秋末,为夜郎国小邑之一。“牂柯”之名
1632—1660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郑亲王※济尔哈朗次子。顺治八年(1651),封多罗简郡王,兄富尔敦卒后封世子。九年,参与议政。十一年(1654)底,授定远大将军,同贝子务达海、都统噶达浑
一译布欢,见“巴郭”(405页)。
赫哲语音译,意为“神杆”。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族中的萨满(巫师),在其住房西侧立神杆3根或4根,作为祭神献供物之处。立3根的,中间一根高一些,长丈余,上绘有蛇、龟、虾蟆、,四脚
见“多罗土蛮”(851页)。
苗族民歌。多为揭露官吏、地主或商人剥削、欺压百姓及民众奋起反抗等内容。大都包括起义斗争经过或颂扬民族英雄等内容。如《张秀眉之歌》(又称《十八年反政》)、“九松之歌”、“吴八月之歌”等,都真实地反映了历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车具制造与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