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金满城”(1476页)。
回、东乡、保安、撒拉等族婚姻习俗。又称撒喜。流行于甘肃、宁夏,青海、福建、河南、山东等地。源自古代波斯、阿拉伯人婚礼中之“撒金豆”及宗教信仰之俗。侨居中国的波斯、阿拉伯穆斯林巨商结婚时,于婚礼当天在女
古代百越、俚僚等南方少数民族使用的重器,近现代为壮、布依、侗、水、仡佬、苗、瑶等民族节日和宗教活动中的重要乐器。今分布在两广、云、贵、川等地,以广西为最多。一说系由铜釜演变而成。据考古发掘及古籍所载,
见“捺钵”(2037页)。
书名。原名《蒙古秘史》,蒙古语为《忙豁仓·纽察·脱卜察安》。不著撰人姓氏。明刻本12卷。《永乐大典》收录本15卷。原为蒙古皇室秘籍,藏国史院。元亡,明人得之,分段用汉字音写蒙古语原文及旁译、总译,共2
阿昌语音译,意为“好儿子”。旧时云南阿昌族地区对村社头人的称谓。原为农村公社时期村寨首领,由村社成员共同推举有办事能力和尽心尽力为村社成员服务的人担当,故名“好儿子”。主要职责是主持村社定期分配耕地,
西夏职官上品封号。西夏语音“领宁令”。在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处于皇太子位下,与俱足封号同一等级。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即“不入八分镇国公” (271页)和“不入八分辅国公”(271页)。
书名。金王若虚撰。卷数不详。主要记贞祐元年(1213)八月至元光二年(1223)十二月宣宗一朝有关史事。正大五年(1228)十一月成书。内容略见《金史·宣宗纪》。
土家族婚俗。亦称扁担亲、骨种等,即姑舅表亲。姑家之女先得由舅父家迎娶,舅父家不娶,方可嫁于外人。此俗源于原始的两合族外婚制,为血缘婚、亚血缘婚制残余。此类婚俗在苗、布依、侗、水等民族中也有遗存。仅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