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丁
南宋壮族兵丁称谓。亦称撞军。《续资治通鉴》卷110提及:绍兴二年(1132)闰四月,“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 (杨)再兴屡战,又杀(岳)飞之弟翻”。证明当时“撞军”曾隶属于岳飞部。又李曾伯《可斋杂稿》卷17“上理宗奏折”亦载:“淳祐五年(1245),广西宜州(治所在宜山)有撞丁可用。”沿于北宋洞丁,与土丁、民丁、保丁并存。
南宋壮族兵丁称谓。亦称撞军。《续资治通鉴》卷110提及:绍兴二年(1132)闰四月,“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 (杨)再兴屡战,又杀(岳)飞之弟翻”。证明当时“撞军”曾隶属于岳飞部。又李曾伯《可斋杂稿》卷17“上理宗奏折”亦载:“淳祐五年(1245),广西宜州(治所在宜山)有撞丁可用。”沿于北宋洞丁,与土丁、民丁、保丁并存。
古城名。位于今甘肃省玉门市附近之赤斤。明为赤斤蒙古卫。康熙五十四年(1715),以策妄阿拉布坦侵犯哈密,清出兵征讨,并调兵前往驻防,设立屯田,安插民户。五十六年(1717),于旧城展筑新城,周1里1分
元文宗图帖睦尔年号。1330—1332年。宁宗懿璘质班于1332年十月即位后,沿用此年号,十一月卒;1333年四月惠宗(顺帝)妥欢帖睦尔即位,仍未改元,至十月,始改元元统。至顺沿用凡4年。
傈僳语音译,意为“祭鬼人”。旧时傈僳族普通男巫师。主要从事占卜打卦,主持祭祀。据说其不能见到鬼(尼),不能用咒语驱鬼或杀鬼,也不能杀魂致人于死命。故其社会地位较另一种巫师※“尼扒”为低。通常每一个村寨
见“坳瑶”(1291页)。
壮语音译。壮族男性宗教职业者称谓。亦称“布道”。意为“师公”、“道公”。流行于广西。主管村寨中安神、驱鬼及祭祀等事宜。由先祖传袭或拜师承袭。尊奉莫一大王、白马娘娘、花婆圣母、释迦牟尼、张天师等为祖师。
托忒语音译,意为“夏牧场”,又称“夏窝”。牧民多于每年夏历四月进入夏牧场,九月离开。牧地通常选择草场开阔、水源丰富的河湖沿岸,以※“和屯”(由具有血缘关系的诸阿寅勒构成的夏季游牧村落)方式集体游牧;由
书名。藏文佛学古籍名著。元代乌思藏高僧帝师※八思巴撰。全书共分五品:(1)器世界,主要述日轮、月轮、诸星宿、妙高山等佛家宇宙观;(2)情世界,主要述古印度、吐蕃、蒙古诸王宏扬佛法情况;(3)道法,(4
见“科布多”(1674页)。
契丹王朝选官制度。赵翼《廿二史札记》称:“辽初功臣无世袭,而有世选之例。盖世袭则听其子孙自为承袭,世选则于其子孙内量才授之。”是为契丹旧制。据《辽史》所载,军政要职,如北南枢密使、北南宰相、夷离堇等皆
见“女真字海龙摩崖”(1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