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巴隆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闲散台吉色布腾博硕克图拒附罗卜藏丹津叛清。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
官署名。汉代初称大行,由秦代典客改置。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此名。置大鸿胪卿一人主事,以大行令为属官。职司诸侯封谥、奏谏、皇子拜王、诸王入朝,及边疆各族来使宴赉、封赐等事。魏、晋初因其旧。至东晋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名僧。昆杰贝波切之子。先辈曾任赤松德赞的内相。桑耶寺建成后,为最早出家的七僧人之一。精通梵文及佛典,曾将许多佛经译成吐蕃文,为赤松德赞时著名“三中译师”之一。
古地名。吐谷浑族聚居地之一。又作伏罗川、慕贺川。地在今青海贵德西南巴卡尔河(一说在甘肃洮河上游之波尔波河一带)晋义熙元年(405),吐谷浑王树洛干嗣立后,因遭西秦攻击,率所部数千家奔保其地,遂以此地为
即“乌桓”(330页)。
解放前夕在云南建立的地方革命武装。原称“普光三支队”,是一支组织松散自发反对国民党压迫的地方武装。在接受中共“云南人民自卫军第二纵队”领导后,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区纵队第九支队”,随即改编为
1729—1796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农民起义首领。又名吴世宁。湖南乾州(今吉首)平陇寨人。苗族。少年时读过私塾,习武艺,善骑射。颇受苗族农民敬重。乾隆六十年(1795),因不堪官吏和地主、高利贷剥削与
赞普埃肖列时首席大臣。为“吐蕃七良臣”之一。吐蕃人。大臣※茹莱杰之子。首创以“托卡”(双牛一日所耕土地的面积)作为计算耕地面积的单位。即唐书所载之“突”这一量词的由来。又规定以“兑”作为统计牲畜头数的
见“阿卜固”(1199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乌罗浑国(一说其与乌罗浑为两个不同民族)。来源于北魏时的乌洛侯。《旧唐书》称其在※和解部之东,具体所在众说纷纭:或说在今大兴安岭东侧,北至黑龙江省讷河县,南到齐齐哈尔市的嫩江两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