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远
明西府土司。青海西宁人,土族。高阳伯李文八世孙,李愈茂子。世袭指挥同知。明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起义军破甘州(今甘肃张掖),他与西祁土司祁廷谏等守西宁城,拒击义军。次年春,诱杀义军首领贺锦等3000余人。起义军将领辛恩忠攻克西宁时,与妻祁氏及家丁120人死于乱军中。清顺治二年(1645),其子珍品附清,仍授原职。清廷赐李洪远夫妇忠臣烈妇匾额。
明西府土司。青海西宁人,土族。高阳伯李文八世孙,李愈茂子。世袭指挥同知。明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起义军破甘州(今甘肃张掖),他与西祁土司祁廷谏等守西宁城,拒击义军。次年春,诱杀义军首领贺锦等3000余人。起义军将领辛恩忠攻克西宁时,与妻祁氏及家丁120人死于乱军中。清顺治二年(1645),其子珍品附清,仍授原职。清廷赐李洪远夫妇忠臣烈妇匾额。
僜语音译,意为“当家人”、“头头”。解放前僜人社会中的蓄奴主。占有较多的土地、铁质工具等生产资料,普遍多妻。除少数外,一般都参加少量劳动,与家庭其他成员和奴隶共住一个长屋,吃穿无甚大差别。对妻子和奴隶
地方史书。明张洪(字宗海,江苏常熟人)撰。不分卷。永乐四年(1406),作者奉使缅甸至云南,参阅明朝统治云南以来之纪录,加以个人见闻,撮要成此书。所载为:元军入滇,赛典赤·瞻思丁开行省,梁王抗明,洪武
畲族图腾信仰标志之一。又称“龙杖”或“龙头杖”。系以树根或木头雕饰而成,头部形如狗头,或雕作龙头(盘瓠),通体形似拐杖。一般为同姓家族所共有,平时装置于红布袋中收藏,祭祖仪式时与始祖画像一起供奉于堂屋
见“石重贵”(452页)。
①亦称峒民。参见“峒丁”(1646页)、“峒僚” (1646页)。 ②诗篇。唐柳宗元(773—819)撰。内容描述柳州壮族先民日常衣食住行及文身、鸡卜习俗。载《河东先生集》卷40。
藏传佛教僧职名。藏语音译,意为寺院中负责全寺财政经济事务的总管。向由有实权的贵族出生的喇嘛担任。
?—990首次见于史籍的南丹州土官。今广西南丹人。壮族。北宋开宝七年(974),北宋刚刚统一岭南,即遣使要求内附,自称刺史。九年,复进贡于宋,求赐牌印,宋刻印予之,太平兴国五年(980),又贡银百两。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居曷懒兀主(今吉林延边境海兰江)、隆州(治吉林农安县)怕里干山等地。金亡北宋后,有的迁居中原地区。后改汉姓曰张。
布朗语音译,意为“寨老”。布朗族村寨头人名称。负责分配管理村寨土地,主持宗教祭祀,组织婚姻、丧葬活动,接纳村社成员,对外代表本村社。由选举(神选)产生,届时村社成年男子齐集佛寺,将若干竹签装进罐中,其
747—812唐初疏勒王裴绰五代孙。出生于长安,成年后曾作金吾将军论惟明的兼人。建中四年(783)冬,朱泌之乱时,因在奉天(今陕西乾县)护德宗有功,封奉天定难功臣,忠义郡王。后任鄜州节度使辖下都虞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