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祜语音译。解放前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对佛教庙宇头人的一种称呼。过去拉祜族群众大多尊崇佛教,许多较大的村寨都筑有佛堂,由熟悉佛理和佛教戒律的年长者担任佛堂住持,相当于汉族地区的“长老”和“方丈”。长居佛
一种简陋住房。以外形呈马鞍形得名。本为北方汉族旧时流行的一种茅舍,鄂温克、赫哲等族在由住※撮罗子采用今式民房前部分民户也曾住过。赫哲人称※卓。今内蒙古阿荣旗的鄂温克人在19世纪中叶前后以其作为住屋,构
见“总制院”(1744页)。
?—1651清初将领。又作博尔惠。满洲正白旗人。他塔喇氏。天聪三年(1629),从皇太极征明,自龙井关入遵化,败明总兵赵率教军,斩其副将。五年,擢巴牙喇甲喇章京,兼户部参政,屡败明军取胜。崇德元年(1
见“亦儿古里卫”(874页)。
参见“积利州”(1882页)。
傣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傣族地区封建土司的家奴。其来源有土司花钱买来的,有犯罪后被收容的,还有一部分是外来投靠者。专门服侍土司及其家人,侍候土司的称“冒仔召”,负责服侍土司的起居饮食、招待客人,土司外出为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雅哈资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普通百姓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元世祖封赐吐蕃高僧八思巴的尊号。至元十七年(1280),帝师八思巴卒后,赐号“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开教宜文辅治大圣至德普觉真智佑国如意大宝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师”。参见“八思巴”(25页)。
19世纪20年代在沙俄控制下制定颁行之哈萨克法律。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头克汗死后,哈萨克汗国逐渐衰落,各玉兹小汗不服从大可汗统治,独据一方,各自为政。清朝统一西北地区后,阿布赉汗等向清廷称臣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