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西南,历属扎布让宗管辖。1693年(藏历水鸡年),扎布让宗所立户口、税收簿册,载明此地缴纳之差税项目、数量及户主姓名。1865年(木牛年),该宗所立差税册亦有如上述项目之记载。此等差税系属土地税性质。扎布让宗长期以来指定当地居民守卫边卡,当地司法权一直由扎布让宗行使。1919年起,英军入侵该地,但直至1927年西藏当局仍在该地征税。至1952年,扎布让宗仍对该地区行使一定的管辖权。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西南,历属扎布让宗管辖。1693年(藏历水鸡年),扎布让宗所立户口、税收簿册,载明此地缴纳之差税项目、数量及户主姓名。1865年(木牛年),该宗所立差税册亦有如上述项目之记载。此等差税系属土地税性质。扎布让宗长期以来指定当地居民守卫边卡,当地司法权一直由扎布让宗行使。1919年起,英军入侵该地,但直至1927年西藏当局仍在该地征税。至1952年,扎布让宗仍对该地区行使一定的管辖权。
官名。三国魏咸熙元年(264)始置。司马昭以山涛为此官镇邺(今河北临漳县)。唐开元中各节度使府皆置此官,掌军政,权任甚重。宋代党项夏州定难军节度使府设此官。雍熙二年(985)李继迁占银州,预署官职时仍
见“过折”(757页)。
见“和硕特东上旗”(1451页)。
官名。明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不限于苗族)所置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当,因其故俗,使之抚绥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听征调,无相携贰。
①辽、金时东北部族名。又作吾惹、乌惹、屋惹、嗢(盟)热,或说即※“乌舍”异译。一说其来源于黑水靺鞨兀儿部。史未载其具体所在,一般认为约分布在今绥芬河中上游至乌苏里江流域一带,一说其地包括牡丹江广大山野
见“镇南关之役”(2511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轿官,领导轿夫,调配使用。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小二十田级”,领有薪俸谷230挑(每挑约合50斤)。
见“马甲”(154页)。
云南纳西族土司占有的自营地。具有封建庄园性质。为土司世代相袭职田,收入专供土司署内各项开支。由所属内※责卡等级农奴耕种,土司设专人指挥和监督生产。实行轮作休耕,产量不高。
清代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又译色布腾巴勒珠尔。绰罗斯氏。噶尔丹博硕克图汗子。康熙三十五年(1696),从乳母之父晖特和硕齐狩猎巴里坤,被哈密伯克额贝都拉长子郭帕伯克俘虏,献于清。后获宥,授一等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