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里迪
见“楚里”(2348页)。
见“楚里”(2348页)。
见“门款”(135页)。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
参见“雅江”(2195页)。
西夏惠宗、崇宗两朝大臣。党项羌族。大安八年(1082)任西南都统时,投书宋泾源路经略司请和。于永乐之战西夏大胜后,仍礼事宋朝,致书宋泾源总管刘昌祚,望两国欢好。十一年(1085)出使宋朝。宋哲宗赐以奉
?—1771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其六世祖额济内泰什为※和鄂尔勒克堂弟。明末,因祖辈未随从西迁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留牧伊犁境内,故为准噶尔属台吉。乾隆二十年(1755)、二十二年(17
北方和东北古族名。一作秽貉、秽貊、貊,单称(一作秽、、)或貊(一作貉、貊),也与其他族连称貉狄、胡貉、蛮貉、夷貉。有说与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原名“清真大寺”。寺址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旧城。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规模较大、历史悠久的寺院,又是著名的革命历史文物旧址。始建于明初(相传为洪武二年,即1369年)。后经明万历(157
藏语音译。指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卫兵差。始行于1912年,凡种一马岗地(支负差的单位)的差巴(支差的人),除出一个※“甲郡马”藏兵外,增加半个卫兵差,使马岗差巴所受剥削增多。参见“甲郡马”(559页)。
?—1658明末清初西藏地方官员。又称索南饶丹。藏族。初任四世达赖喇嘛侍从官,拒绝后藏噶玛教派彭错南杰于拉萨会见达赖。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任哲蚌寺强佐。同年,因藏巴汗丹迥旺布(彭错南杰之子)袭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曾与松潘地方其他长官司一道遣使入朝贡马,赐以钞、币和袭衣等。洪熙元年(1425),其族人阿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