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尔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见“乌守尔”(334页)。
即“神册”(1768页)。
古城名。《旧唐书·地理志》作马牧城。因在西强山,故名。故址在今青海东部,甘肃西南边境之西倾山。东晋末年吐谷浑王阿柴所筑,由其从子西强公吐谷浑敕来泥驻守。唐武德二年(619),置叠州,领合川、乐川、叠川
朝代名。五代之一,西夷(或称沙陀人)※石敬塘所建。唐亡,晋、梁鏖战于黄河中下游。石敬瑭初受代州刺史李嗣源(后唐明宗)赏识,招为婿。随岳父出征,积军功屡任大镇节帅。后唐明宗时益位高权重。后遭末帝李从珂忌
明代藏区部落名。史载其族居牧塞内,湟水以北,西去西宁卫50里之多巴古城西纳川一带,即今青海西宁市湟中县西纳川拦隆口乡一带。为青海藏族中有影响的古老部落之一,最晚在北宋时已见史册。洪武十三年(1380)
驻藏大臣使用之印章。藏语称“达木粗”。乾隆十四年(1749),派傅清、拉布敦2人为驻藏大臣,钦差大臣印章命由傅清收掌,后掌印人由皇帝决定。四十五年(1780),驻藏大臣分为驻藏办事大臣和驻藏帮办大臣后
解放前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柯尔克孜语音译,意为“幼年订婚”。一般在儿童刚长至三四岁左右时,即由双方父母或氏族首领包办订婚。订婚时男方要给女方送财物和牲畜做聘礼。解放后已逐步被淘汰。
即“曲雕阿兰”(788页)。
蒙古都儿鲁斤(迭儿列斤)诸部之一。又作速勒都思、逊笃思、孙都思。一说以该地盛产逊都思草(一种百合草),故名。原为泰赤乌属部,该部锁儿罕失剌父子于铁木真(成吉思汗)有救命之恩,并在“阔亦田之战”后,与塔
书编名。见“圣武记”(6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