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军炮营
清代八旗兵种之一。以汉军骁骑营内司炮※马甲置。后金天聪五年(1631),以汉人始铸红衣大炮告成,遂立汉军一旗,责令专司此炮。八年,太宗皇太极定其称为“乌真超哈”,意为“重兵”,以喻炮兵,自此时起遂以乌真超哈代称汉军。顺治六年至乾隆二十八年(1649—1763),汉军每旗(营)炮甲额定50名。此后,定每旗(营)俱裁汰10缺,将此项月饷银(20两)移设各支三两炮甲20名,仍置二两炮甲20名。前缺以后者补,后缺以炮甲子弟补。以旗为营,每旗设炮营参领1员、骁骑校2员,以辖营兵,隶于都统。
清代八旗兵种之一。以汉军骁骑营内司炮※马甲置。后金天聪五年(1631),以汉人始铸红衣大炮告成,遂立汉军一旗,责令专司此炮。八年,太宗皇太极定其称为“乌真超哈”,意为“重兵”,以喻炮兵,自此时起遂以乌真超哈代称汉军。顺治六年至乾隆二十八年(1649—1763),汉军每旗(营)炮甲额定50名。此后,定每旗(营)俱裁汰10缺,将此项月饷银(20两)移设各支三两炮甲20名,仍置二两炮甲20名。前缺以后者补,后缺以炮甲子弟补。以旗为营,每旗设炮营参领1员、骁骑校2员,以辖营兵,隶于都统。
五代时继南诏、大长和国、大天兴国之后建立的政权和国号。后唐天成四年(大天兴国尊圣二年,929),剑川节度使杨干贞(白蛮)废大天兴国主赵善政(白蛮)自立,建此国号,改元兴圣,都羊苴咩城(在今云南大理旧县
见“慕容德”(2440页)。
彝、白、拉祜、纳西、傈僳等西南民族的共同节日。一般在农历六月二十四日或二十五日、六月六日举行。来源和意义较普遍的传说是:唐代南诏国王皮逻阁预谋吞并其他五个诏,定于农历六月二十四日邀请五诏国王赴南诏祭祖
鲜卑拓跋部有史可稽之最早酋长。率众驻牧于大兴安岭北段嘎仙洞一带。史称其“聪明武略,远近所推,统国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周围部落,莫不率服。道武帝天兴(398—404)初,追谥成皇帝。
明代茶马交易官署名。宋代已有之。治所在今甘肃天水市。洪武五年(1372)置。初设司令1员,正六品;司丞1员,正七品。十五年(1382),分别改称大使、副使。以其距边境远,加以私茶盛行,不便互市,三十年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碧江县一些怒族村寨专供未婚青年男女在晚上进行社交和住宿的公房。解放前当地怒族青年男女在遵守氏族外婚的原则下可以自由结交情人,婚前性关系也比较自由,有些地区的怒族初婚的男女还允许有
?—1552明朝大臣,字益之,号竹湖。回族,祖籍陕西凤翔,后迁居江苏溧阳。嘉靖十年(1531)顺天分试头名举人。十四年(1535)进士,授工部主事。因治河患有功,转礼部主客司主事,历任尚宝司丞、光禄寺
清末广西提督冯子材镇压海南岛陵水、崖县等地黎族人民起义后所制“善后”方案。共12条,其内容主要是:开辟十字大路,使来往畅通;屯兵要冲之地,安营弹压;分设抚黎局,委任黎族上层为局以下各级头目,令其自为约
女真族在氏族社会未期形成的军事组织,后为女真社会军事、行政、生产合一的社会基层单位。一作明安穆昆。女真语“猛安”,意为千夫长;“谋克”,意为百夫长。习称猛安为千户,谋克为百户。女真族在由氏族制度向国家
藏语音译,意为“队伍”,俗称“百姓”。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分别依附于土司和寺庙。向各自的属主领种份地,纳粮当差。世代束缚在份地上。乏嗣者,其份地和财产由近亲继承,或由土司派人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