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制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依汉官执掌行之,“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依汉官执掌行之,“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
简称“瑶长”。清在粤北瑶族地区委任的头人。道光十二年(1832),钦差户部尚书禧恩征服八排瑶人后,为了加强对当地瑶人的统治,令各排(村)瑶人举老成知事者立。赏给顶戴和俸银,可世袭。职责是掌管排内各项公
官名。系naqib的音译。由赛亦德(穆罕默德后裔,即“圣商”)家族专任的官职。朝会时坐于汗的左侧,位在汗位继承人之上。战时负责监军,纠察不尽职责之将领。※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清朝实行伯克制后,仍有此官
蒙文书名。作者佚名。1册。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成书。以明代《西洋新法历书》、《崇祯历书》改编而成。书中有三角函数的割圆八线表,这是有度有分的五位小数三角数表。
见“哈里河卫”(1639页)。
①(?—1656)清初蒙古乌喇特部首领。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十七世(一作十八世)孙,哈尼泰冰图台吉第五子。号额尔赫台吉。乌喇特部分为三,与额木布、色棱分领之。天聪八年(1634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这一。亦作三屯河卫。永乐五年(1407)二月设。《满洲源流考》作三屯河卫,并说清代有三屯河地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南480里,即辉发河之上游,也河之北有辉发城。
即“经世大典”(1555页)。
书名。中国回族及伊斯兰教史论著汇编。民国时北平(今北京)成达师范出版部编辑。4卷。收论文262篇。分为教义、教律、社会、政治、经济、教育、史乘、教务、文艺等9类。另有附录,专述成达师范学校历史沿革。乃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西纳上寺。在青海湟中县。青海东部地区萨迦派古寺之一。元、明时期西纳部落首领及其家族,历受朝廷重视。第一代西纳喇嘛喜饶益希曾护侍元帝师八思巴返藏,元朝授其家族西纳贝本三道虎头牌,封为宗
东汉桓帝延熹二年(159),以护羌校尉段颎残暴凶恶,激起烧当、烧何、当煎、勒姐等八种羌联合起义,攻陇西、金城,为䥈败于罗亭。次年,烧何等羌复西攻张掖,陷巨鹿坞,占领张掖属国的重要据点。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