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布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即拉萨方言之“本波”,意为“官长”、“土官”。又称“甲尔窝”(杰波),意为“王”。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最高首领。每一村寨均有一名,世袭,一般父死子袭,兄终弟继,无子者由赘婿继承。总揽全村寨内外事务,负责派款、征兵、罚款等,享有各种特权,所属百姓均要定期或不定期给其当差、上税、纳款等,违命者轻则吊打,重则处死。寨众对其有人身依附关系。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即拉萨方言之“本波”,意为“官长”、“土官”。又称“甲尔窝”(杰波),意为“王”。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最高首领。每一村寨均有一名,世袭,一般父死子袭,兄终弟继,无子者由赘婿继承。总揽全村寨内外事务,负责派款、征兵、罚款等,享有各种特权,所属百姓均要定期或不定期给其当差、上税、纳款等,违命者轻则吊打,重则处死。寨众对其有人身依附关系。
?—前20汉代匈奴单于。挛鞮氏。名雕陶莫皋。※呼韩邪单于与大阏氏所生之子。成帝建始二年(公元前31),父死,嗣立。仿慕汉朝谥号,亦于单于称号上增称※“若鞮”(匈奴谓“孝”为“若鞮”)。依匈奴俗,以※王
即“麻耳亦囊”(2099页)。
书名。藏文原名《朗氏犀牛宝卷》,意译为《朗氏家族史》。约成书于明宣德六年(1431)。作者是朗氏家族成员※扎巴坚赞贝桑波。著于山南乃东孜寺。是书初以伏藏形式出现,后掘出始为人知。分上、中、下3部。该书
清末政区名。全称“西路布特哈总管衙门。”康熙(1662—1722)中,清廷将分布嫩江流域之索伦(今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渔猎民族编旗设佐,置布特哈总管衙门领之。光绪二十年(1894),裁并衙门三总
①(1257—1308)元朝大臣。又译合剌合孙。蒙古斡剌纳儿氏。蒙古国开国功臣※启昔礼曾孙,囊加台子。善骑射,通蒙文,重儒学。至元九年(1272),以勋臣后裔,任宿卫百夫长,袭号“答剌罕”。十八年,增
清代开发新疆的措施。新疆古称西域,自西汉以来历代都有屯田,但规模均不及清代。清屯政创设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统一天山南北后,始大规模兴屯。垦区遍及天山南北,尤以天山北
东汉时北匈奴大人(一说为部落名)。明帝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匈奴句林王为汉军所击北徙后,率部进驻三木楼山(又作沐楼山,约在今居延海北600里处),故称三木楼訾大人。章帝建初八年(公元83年),率众
见“萧永祺”(1993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官名。维吾尔语音译。职司修建城镇街市、开山修路等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
参见“冬”(5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