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捕喝”(1854页)。
?—1800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札库特氏。乾隆三十年(1765),以蓝翎侍卫从军征乌什,屡立战功,补三等侍卫。三十九年(1774),从副将军丰升额征战,赐“冲捷巴图鲁”名号。四十年,累迁福建汀州镇
1877—1912清末大臣、宗社党首领。满洲镶黄旗人。爱新觉罗氏。字赉臣。大学士伊里布孙。早年留学日本陆军学校,毕业归国,入练兵处。历陆军部军学司监督副使,补司长。时新设禁卫军,任第一协统领兼镶白旗都
即“诺曷钵”(1954页)。
古代壮族土官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宋、元、明、清时,壮族土官婚娶,盛行新郎到新娘家举行婚礼之俗。届时,女方父母为其女在距村五里外盖一草屋,称为“寮房”,然后敲锣打鼓,把新郎和新娘送进“寮房”,
西藏噶达克地方开设之通商市场。光绪三十二年(1906)根据英侵略军胁迫西藏地方政府订立之非法《中英西藏条约》开设,暂不收税,英商民于此享有与亚东同样特权。此年,英派他克齐为驻噶达克委员,清朝派毛秉科充
见“哈烈”(1630页)。
西辽仁宗耶律夷列年号。约1151—1163年,凡13年。
古地名。唐贞观十二年(638)置。治所在今广西环江县西北大环江西岸。隶宜州,领思恩、都毫2县。天宝元年(742),改为正平郡。乾元元年(758),复名。移治今广西环江东。曾发生“环州起义”详见该条(1
见“赛罕王”(24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