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阿永
见“都掌蛮”(1816页)。
见“都掌蛮”(1816页)。
藏语音译,意为“能贯彻教义者”。藏传佛喇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中一种特殊贵族僧官。以捐纳取得特殊地位,可不通过考试手续担任寺内各种职务。分3种级别:温群则,属寺一级;扎仓群则,属扎仓一级;康村群则,属
1473—1527明朝大臣。字公济,号雪峰。甘肃临夏人。回族。正德六年(1511)进士,任户部江西司主事。逾年,随都御史彭泽率甘肃兵民征蜀,积功,升户部山东司署员外郎。后病归故里,居乡三年,十六年(1
1585—1640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四子。太宗皇太极时,晋固山额真(都统)。后金天聪三年(1629),夺永平4城,与图尔格,纳穆泰等驻守滦州。四年,明军破滦州,弃城奔永平,
古山名。一作次对山。今人认为即大兴安岭上之甫喀山;旧说为大兴安岭南段索岳尔济山西北之斡特该山。史载南室韦因居地下湿,夏季移此及贷勃山居住。
活佛私有财产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活佛个人化缘、诵经收入和施主向活佛奉献的财物及活佛衣食住行等费用的支出。其规模视活佛等级地位之高下,而有很大的悬殊。大的佛仓设※商卓特巴一名,下辖※绥本喇嘛及众多办事服
蒙古语,汉译“祗应”。指元驿站对乘驿之官员、使臣供应之饮食分例。首思或由官府拨给驿站,或由站户协力负担,免站户、一切杂泛差役,每户免四顷税赋。太宗元年(1229),定使臣每日支肉1斤、面1斤、米1升、
辽道宗朝大臣。契丹族。初党附权臣枢密使耶律乙辛,受擢拔,迁旗鼓拽剌详稳。大康三年(1077),乙辛诬太子耶律濬谋废立,致太子被贬为庶人,囚于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他受乙辛遣,与近侍直长撒把密赴上
?—1899清朝将领。蒙古镶蓝旗人。噶奇特氏,字雨三。光绪初(1875—1908)以佐领随军克黄田,复乌鲁木齐诸城,擢协领。先后于呼图壁、头屯河、玛纳斯等地镇压回民起义。晋副都统。历任巴里坤、乌鲁木齐
契丹王朝管理※著帐户的机构。《辽史·百官志》称:“遥辇※痕德堇可汗以蒲古只等三族害※于越(官名)室鲁,家属没入※瓦里。应天皇太后知国政,析出之,以为着帐郎君、娘子,每加矜恤。世宗悉免之。其后内族、外戚
清朝官员。满洲正红旗人。姓瓜尔佳氏。字子乘,号吏隐居士。长秀之子。咸丰六年(1856)进士,官工部郎中。著有《随轺笔记》、《玉林诗草》、《可青诗余》及《鉴初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