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子兰
即“噶玛兰”(2500页)。
即“噶玛兰”(2500页)。
书名。纪传体蒙古史。清末屠寄撰。160卷。内本纪18卷,列传129卷,表12卷,志1卷。全书未及修完,实存146卷。作者自光绪二十一年(1895)任黑龙江舆图局总办时起,潜心研究元朝历史,穷20余年之
即“䤈僮尸逐侯鞮单于”(2541页)。
参见“策旺拉布坦”(2237页)。
见“花剌子模”(999页)。
唐代南唐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近代人研究,疑为“蒙巂”异写。在今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北部至漾濞彝族自治县一带。由南诏王遣子弟镇守。参见“十睑”(8页)。
藏语音译。旧时西藏各农奴主计算分予差巴(农奴)差地的面积,计算农奴向农奴主支应各种徭役、缴纳各种实物、货币差的单位。一般在直属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封建领地内以岗计,在贵族、寺庙的领地内以墩计。通常一墩为两
氐族的一支。一说以白马水(今甘肃文县一带)而得名。与羌等杂居。又称武都氐、白马、白氐、故氐。秦汉时活动于西汉水流域,即今四川北部、甘肃东南部。主要从事农业,产名马、牛、羊、漆、蜂蜜等。其首领自称氐王,
藏族古部族名。见于《元史·世祖纪》。元代分布于威州(属宣政院辖地,在今四川阿坝地区汶川一带,治汶川县西北)山谷燔。元至元四年(1267)五月,受招归附,赐以玺书、金银符。十一族各族部名称史籍失载。
1635—1708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纳喇氏。字端范。叶赫贝勒※金台石之孙,尼雅哈之子。初任侍卫、銮仪卫治仪正、内务府郎中。康熙三年(1664),擢内务府总管。后授弘文院学士。六年(1667),充
见“宰相府”(19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