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木契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唐代广西土官,岭南道澄州(治今广西上林县南)人。出身澄州豪酋之家,好读书,颇精文辞。曾任澄州无虞县(今上林县境)令,至今犹存其所写的《六合坚固大宅颂》和《智诚洞碑》两篇碑文,内容丰富,是研究唐代该地区
?——1318又音奇塔特布济克。元代党项(唐兀)人。姓史氏。蒙古唐兀军民达鲁花赤算智尔威次子。自幼从父出入世祖帷幄。至元三年(1266),选侍裕宗于东宫,近二十年。后奉诏保育鞠视武宗、仁宗,以己子也克
见“沙陀”(1124页)。
书名。清官修雍正朝谕旨汇辑。雍正九年(1731),果亲王允礼等奉旨承纂,始将五年(1727)以前所发谕文汇辑成帙,继又续辑,最终收录530余条,20余万言,于乾隆初年刊刻成书,凡1函10册。该书谕文属
云南怒江傈僳族荞氏族木必家族首领。十六七世纪,在丽江土知府纳西族木氏指挥下,率众与西藏统治集团争夺中甸、维西、宁蒗的统治权。因在斗争中连续取胜,傈僳族尊称其为“括木必扒”,即荞氏族的木必。后因丽江地区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僧官品级名。相当于从三品。凡因事去职的大僧官,如总堪布和主管※达赖喇嘛起居、钦食、佛事的森本、索本、却本等堪布多授此地位,只能任闲散职,不直接干预政务,故品级虽高于※堪穷,实
见“察哈尔萨雅克部”(2480页)。
即“札剌儿”(433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杭爱山东、喀里雅尔山南,额尔德尼召东北。东至萨拉噶山梁接本部中左旗及中右旗界,南至察罕乌苏接军台界,西邻赛音诺颜部额鲁特旗,北抵得尔素图多奎接本部左翼前旗。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
元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元贞元年(1295),弘吉剌部主德薛禅后裔蛮子台驸马受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