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拉则
参见“拉孜”(1366页)。
参见“拉孜”(1366页)。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诺布桑布。后藏人。据藏文史书《新红史》载,系仁蚌巴南喀杰波之子。承袭祖、父辈宗本及万户长职。明宣德十年(1435),依恃帕竹政权势力,出任娘麦桑珠孜之宗本,并建容地强钦寺,成为帕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子君。主要分布在云南昆明市。其祖先原住市周各县。详见“彝族”(2594页)
?—1838清朝将领。蒙古正红旗人。拜俞特氏。初在乌鲁木齐驻防。嘉庆十三年(1808),由笔帖式补骁骑校。十四年升防御。十五年,升佐领。十八年(1813),迁前锋章京。十九年,迁翼长。二十四年(181
西藏门巴族对外来异族定居户的称谓。门巴语音译,原意为“看天”,转意为“地上没有什么东西是属于他的”。其必须得到住地群众同意并由※根保向※粗巴备案后方可留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或借差巴
门巴族男性戴的帽子。门巴语音译,意为“黑顶帽”。帽呈筒形,其形制是平顶为黑色氆氇呢,帽筒身为红色氆氇呢,帽的翻沿为黄褐色绒、并设“V”形缺口,用蓝布绣裹沿边。戴时其缺口置额前偏左。流行于西藏门隅北部地
清代新疆地名。见《新疆识略》等书。位于今中亚伊塞克湖东北,是铁末里克河流入查林河处的渡口。清朝在此设有卡伦,属厄鲁特营领队大臣管辖。
宋代五姓蕃之一方蕃首领。领地在今贵州中南部。熙宁元年(1068),入朝献方物,授静蛮军并节度使。六年(1073),与龙蕃、罗蕃、石蕃890人同入朝,贡丹砂、毡、马等,神宗赐以袍带、钱帛。其后比岁皆献。
土族语称“苏·哈达”,意为“附加聘礼”。汉语称“奶母钱”。旧时青海互助县土族婚俗。相传古时“苏·哈达”为1匹3岁马驹,拉之作为附加聘礼,故名。后乃以钱物代替。婚礼席间,先由执客代男方主人向红仁其(或译
?—1724清代后藏贵族。藏族。噶伦才仁旺杰之父。掌管拉萨北部达隆地区政教大权。康熙五十三年(1714),被拉藏汗委任为门达旺地区军官,随军征不丹,捍卫边境,受嘉奖。五十七年(1718),厄鲁特蒙古准
即“前锋兵”(17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