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凌敦多克
见“车凌端多布”(281页)。
见“车凌端多布”(281页)。
?—1872清咸丰、同治间壮族起义领袖。又名李七。广西横州狮子塘村人。壮族。出身于破产农民家庭,曾以剃发为生。忠厚刚直,乐于助人。道光三十年(1850),因痛恨豪门盘剥,在平朗聚众竖旗起义,劫富济贫,
见“清水院”(2107页)。
明清时期土族土司。以别于西祁土司而言。因居青海乐都县胜番沟,与西祁土司所居青海西宁一东一西相对,故名。自第一代土司朵尔只失结(明授指挥佥事)起,子端竹于洪武二十九年(1396)袭职,赐姓祁。传至末代土
一译歹言黄台吉,见“多罗土蛮把都儿黄台吉”(854页)。
?—1797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一等承恩公奎林之子。出嗣伯父一等诚嘉毅勇公明瑞,袭爵。擢头等侍卫、尚荣正、镶蓝旗护军统领,授奉宸院卿。嘉庆二年(1797),奉命偕副都统阿哈保率东三省兵赴湖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罚爽主刑”,即主管刑狱、法律、诉讼事务,类似中央王朝的刑部。主官由军政高官※清平官、※酋望、
清末新疆喀什噶尔白山派头目。又称托合提·马木提艾来姆。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同治三年(1864),乘当地回族人民起义之机称王,占据喀什噶尔回城,实行宗教统治。不久,被柯尔克孜族封建主思的克伯
见“八儿思阔”(26页)。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亦称乌舍城。辽天赞五年(926)元月,渤海国为契丹所灭,国亡。辽统治下之渤海遗民多次举兵反辽,建立地方政权,乌舍国为其一。《辽史》中不见其名,故有人说其是宋朝人对辽代※兀惹(
见“五屯河卫”(265页)、“兀同河卫”(1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