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藏书
书名。明回回人※李贽撰。又名《李氏续藏书》。27卷。为续其《藏书》之作。记明初至万历(1573—1602)之前,上自王侯将相,下至郡县名臣士庶人等4000余人事迹功过。按照所提反对以孔丘的言论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分14大类,一一予以评述。且秉笔直书,无所顾忌,于明史研究颇有补益。初刊于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明清两朝皆列为禁书,但仍在学者和民间流传。有1959年中华书局校点本、1974年修订重印本。
书名。明回回人※李贽撰。又名《李氏续藏书》。27卷。为续其《藏书》之作。记明初至万历(1573—1602)之前,上自王侯将相,下至郡县名臣士庶人等4000余人事迹功过。按照所提反对以孔丘的言论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分14大类,一一予以评述。且秉笔直书,无所顾忌,于明史研究颇有补益。初刊于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明清两朝皆列为禁书,但仍在学者和民间流传。有1959年中华书局校点本、1974年修订重印本。
蒙古语音译,又作牙速。《元朝秘史》译作“骨头”,《华夷译语》释为“骨”。即“族系”之意,为蒙古氏族部落制度下的一种亲族集团。古代蒙古社会的基本因素为斡孛黑(氏族),随着人口繁殖,斡孛黑分衍为若干个,凡
古族名。一作沙陁。西突厥别部,也称沙陀突厥。据说为处月种,以朱耶(朱邪)为姓,一说“处月”、“朱耶”为同音异译,皆系“沙碛”之意。唐贞观(627—649)年间,居金娑山(今新疆尼赤金山)以南,蒲类海(
明代从事蒙古语文翻译的机构。永乐五年(1407)设置。隶四夷馆。办理明廷下达的敕谕、各地蒙古与明廷往复的奏折以及朝贡活动等翻译事项。清初废置,有《鞑靼馆杂字》传世。
参见“八旗贡监生”(31页)。
约1790—1854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都统成德子。字静安。袭侯爵。嘉庆间,历任按察使、布政使、河南巡抚。任内,于南阳筑马营坝防汛,因堵御不速革职。道光五年(1825),擢两江总督,
见“普剌”(2289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车官,管理车辆的制作和维修,统领车夫,调配使用。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80挑(每挑约合50斤)。
见“额尔德尼伯克”(2536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肯特山西南,当土拉河源,汗山峙其境,汗山之北即库伦。东至烘郭尔陀罗海接卓臣汗部右翼中前旗,西接军台,南至巴彦哈达,北至达喇尔札河源山梁。有佐领4。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二十七年(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丝绸等织造和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