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萨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木萨。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次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定边将军兆惠领兵征布拉呢敦、霍集占,奉父命割麦济军食,叙功封公品级,理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事务。次年,受命办理伊犁屯田事宜,移叶尔羌(今莎车)等地维吾尔农民往居,授伊犁阿奇木伯克。寻以喀什噶尔商伯克迈喇木、派苏巴特伯克呢雅斯骚乱,掠库勒塔里木等汛界,遂偕参赞大臣阿里衮往攻,封辅国公。二十八年(1763),赴南疆增调维吾尔族农民1500户至伊犁屯田。三十年,随清军镇压乌什赖和木图拉起义。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木萨。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次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定边将军兆惠领兵征布拉呢敦、霍集占,奉父命割麦济军食,叙功封公品级,理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事务。次年,受命办理伊犁屯田事宜,移叶尔羌(今莎车)等地维吾尔农民往居,授伊犁阿奇木伯克。寻以喀什噶尔商伯克迈喇木、派苏巴特伯克呢雅斯骚乱,掠库勒塔里木等汛界,遂偕参赞大臣阿里衮往攻,封辅国公。二十八年(1763),赴南疆增调维吾尔族农民1500户至伊犁屯田。三十年,随清军镇压乌什赖和木图拉起义。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制度。为坊里制和社制的合称。 “坊”指城关中的基层行政设施※“隅”和※“坊”,“里”指农村中的基层行政设施“乡”和※“都”;“社制”指农村中专督农事的※“社”。参见“坊里制”(960页
明代土鲁番将领。又作牙木兰。曲先卫(治今青海格尔木县西北油泉子附近)人。8岁时为土鲁番所掠,及长,勇健有谋,速檀阿力以妹妻之,握兵用事,颇受宠信。成化八年(1472),从阿力破哈密城,执王母,夺金印。
见“尼伦”(663页)。
汉属国大且渠(大首渠)。匈奴人。武帝元鼎五年(前112),以击匈奴有功,被封为昆侯。卒,子乃始嗣。
参见“都官伯克”(1817页)。
元朝大臣。又译忽都带儿、忽都察儿等。蒙古人。世祖至元三年(1266),任中书左丞相。四年,降平章政事。七年,复为左丞相。十二年,请上皇帝、皇后尊号,未获允。二十一年,赐其怯薛江南户钞武冈路新宁县5千户
元代驿路名。至元二十八年(1291)九月二十日,令中书省定拟乞里吉思至外剌站道为六站。即:一、乞里吉思站,又作吉利吉思站,地在谦河流域(今叶尼塞河上游);二、帖烈因秃站;三、四、兀儿速即乌斯部,地在吉
匈奴官号。共八种,各分左右。即左右贤王、左右奕蠡王(汉代称谷蠡王)、左右於陆王、左右渭尚王(汉代称渐将王)、左右朔方王、左右独鹿王、左右显录王、左右安乐王,凡16等。为单于重要辅政之臣。皆由单于子弟充
见“五色四夷国”(267页)。
1597—1642明代诗人、书画家。字人望。云南永昌(今保山县)人。回族。天启五年(1625)庶吉土。崇祯九年(1636)选任解元。曾寓居金陵(今南京),与弟仲侗均有诗名。曾任永昌府太史。崇祯(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