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河
见“药杀水”(1603页)。
见“药杀水”(1603页)。
?—1439明朝将领。字景茂。回族。祖籍安徽定远。世代官居云南昆明。好读书。历官右军左都督。建文元年(1399)袭封侯。永乐四年(1406),拜征夷左副将军,讨交趾,论功封黔国公。十二年(1414),
宋代羌人一支。居黎州(今四川汉源县北清溪镇)西3百里。嘉定元年(1208)十二月,弥羌首领蓄卜由恶水渡河,攻黎州,破碉子砦。攻茆坪砦,掠三松、蚕砂、横山、三增、白羊诸村。用革船渡河,焚掠既尽而归。二年
一种古老的捕鱼方法。亦作“挡亮子”。流行于我国许多地区,居今黑龙江省、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地区的赫哲、鄂伦春等族也用此法捕鱼。两族的用料及挡法不仅与其他民族有差异,彼此也不尽相同。鄂伦春族根据春天冰雪融化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扎哈喇哈卫,并说清代有扎哈喇哈峰,在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东南900里。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与札萨克旗有别,是为总管旗。位于杀虎口外,东至察哈尔镶红旗界,
515—562西魏、北周大臣。字盛乐,亦作盛洛。先世为匈奴族,后居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南)。父初真,母宇文泰姐建安长公主。11岁丧父,依托舅氏,效力帐下,为泰所爱,博延儒生,教以书传。北魏永熙三年(5
见“阿真河卫”(1228页)。
明代蒙古右翼永谢布万户喀喇沁部领主。亦作满兀四,又称矮儿克勿。孛儿只斤氏。※巴尔斯博罗特济农孙,※昆都力哈第四子。驻牧于张家口西北边外。隆庆五年(1571),明蒙达成封贡协议,受明封为指挥佥事,在张家
见“棍噶札勒参”(2165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拏兀真女室为辽圣宗※兴圣宫下之一石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