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波噶举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创始人为达波拉杰,宋宣和三年(1121),其在前藏达拉岗波(在今雅鲁藏布江北岸加查县和朗县之间),建达拉岗波寺,收徒传法,创立该派。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载,其融合于噶当派的教法及(其师)米拉日巴的密法,而以“大印”为主,形成自己体系。著有《解脱道庄严论》,为该教之代表作。其在世时该派未得以光大,后其四大弟子使该派得以宏扬,并形成帕竹、蔡巴、噶玛巴及止贡巴四大派。四派所传大同小异,唯某些修习方面有所侧重及突出,实为同源分流。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创始人为达波拉杰,宋宣和三年(1121),其在前藏达拉岗波(在今雅鲁藏布江北岸加查县和朗县之间),建达拉岗波寺,收徒传法,创立该派。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载,其融合于噶当派的教法及(其师)米拉日巴的密法,而以“大印”为主,形成自己体系。著有《解脱道庄严论》,为该教之代表作。其在世时该派未得以光大,后其四大弟子使该派得以宏扬,并形成帕竹、蔡巴、噶玛巴及止贡巴四大派。四派所传大同小异,唯某些修习方面有所侧重及突出,实为同源分流。
见“王甲部”(206页)。
藏传佛教名词术语。《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有曰古林朵皿,华言至尊大黑神迥遮施食也。”藏语sku rim mlos,译为至尊大黑神,为密宗护法神,举行法事时施放食
景颇语音译。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地区对无息借贷的称谓。通常是“借一还一”,带有互助性质。后来随着私有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受到邻近傣、汉等民族的影响,债利已有一定发展,但到解放前夕,小额的无息借贷仍较普遍。
即“纳喇特岭”(1273页)。
书名。元东平布衣赵天麟撰。8卷。是至元(1264—1294)末作者先后向世祖所上建言书,累数万言,后编为此书。所经包括田制、农桑、赋役、户计、义仓、冗官、服章、祭祀、军事等方面,反映了元代社会经济和人
明代藏族土司名。地在今四川甘孜、阿坝两藏族自治州交界地域。建置确凿年代欠详。史载正统九年(1444)正月,明廷应四川伽木隆宣慰司之请,命喇嘛班丹伦竹为其地灌顶国师。八月,宣慰使克罗俄监灿奏伽木隆西北境
1279—?元朝大臣。畏死儿人。益都路达鲁花赤※撒吉思之孙。20岁左右入宿卫。大德十一年(1307),任御药院达鲁花赤,迁回回药物院,佥湖北、山南两道廉访司事,拜监察御史。与亦怜真等劾丞相帖木迭儿专权
高句骊国官号。又写作“帛衣先人”。(1)始见于《后汉书》、《三国志》,为高句骊王家官名,序列第八等级(《北史》、《周书》等言高句骊“大官”凡十二等,中无其名,仅见《新唐书》记有“先人”,为第十一等级)
即“彭显宗”(2179页)。
藏语音译。藏族的自称。藏文作“bodpa”,意为“藏人”或“藏族”。此称自唐吐蕃时已有,初专指卫藏中之卫地人,即今拉萨地区为主的人,后逐渐泛指全体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