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玛第敏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噶岱默特孙,※阿布都喇璊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授二等台吉。四十一年(1776)父死,受命袭公品级。越二年,谪拜城伊什罕伯克。四十八年(1783),追叙噶岱默特功,获世袭祖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噶岱默特孙,※阿布都喇璊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授二等台吉。四十一年(1776)父死,受命袭公品级。越二年,谪拜城伊什罕伯克。四十八年(1783),追叙噶岱默特功,获世袭祖爵。
?—490南北朝时期吐谷浑王。一作易度侯。姓吐谷浑氏。※拾寅子。少好星文,尝向南朝宋求星书,未获。北魏太和五年(481),父卒,嗣立。与南齐通好。受南齐封为镇西将军,领护羌校尉。晋秦、河二州刺史、河南
?—公元9年西汉时西南夷鉤町王。夜郎国鉤町(包括今云南广南县境)人。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篡位,改汉制,贬鉤町王为侯。邯怨恨,被牂柯大尹周钦(又作歆)诈杀。后三边蛮夷尽反。
1608—1657清朝将领。哈达部人。隶满洲正红旗。纳喇氏。初任护军参领。天聪二年(1628),从太宗征多罗特部,八年(1634),从征明山西。崇德五年(1640),从睿亲王多尔衮困锦州,受命先进,在
蒙古名医。精通正骨。乾隆(1736—1795)中,以正骨起家,至钜富。被选隶上驷院。门徒甚众,其授徒法与众颇异,将笔管削为数段,令徒众包以纸,用手摩挲,使其节节皆结合,如未断,依法接骨,皆奏效。曾屡为
见“满达拉图”(2391页)。
元代书画家,诗人。原名唐古德,字立夫。以“马”为姓,以号行。回回人。先世本西域人,祖父随蒙古军东迁,占籍怀孟(今河南沁阳县),后定居龙兴(今江西南昌市)。元曲家、书法家马九皋胞弟。历任江西行省令史、淮
参见“英义建功毗伽可汗”(1339页)。
1732—1750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首领。一译策妄多尔济那木札尔、或简称那木札勒、那木札尔、阿札、阿章。姓绰罗斯。噶尔丹策零次子。乾隆十年(1745)父死,以母贵受命嗣位。因童幼无行,终日嬉戏,不理政
即“休兰尸逐侯鞮单于”(795页)。
见“鹘里尀”(24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