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珞械斗
清代西藏门巴、珞巴两族发生的三次械斗。位于西藏东南的※墨脱(白马岗)原为珞巴族的聚居地。18世纪中叶门巴族先后从不丹的布南卡、桑拉一带东迁于此定居。起初两族人民和睦相处,友好往来,后门巴人大量迁入,出现了争土地、渔猎场所的现象,加之宗教信仰的不同,彼此矛盾日益尖锐。其时毗邻的波密地方割据土酋※噶朗王亦企图占据白马岗,遂利用矛盾,支持门巴族,挑起两族械斗。先后两次双方各有胜负,最后一次珞巴族失败。双方议和并确定地界。噶朗王遂趁机于此分设地东宗和噶朗央宗,管理门巴族和珞巴族的行政事务。
清代西藏门巴、珞巴两族发生的三次械斗。位于西藏东南的※墨脱(白马岗)原为珞巴族的聚居地。18世纪中叶门巴族先后从不丹的布南卡、桑拉一带东迁于此定居。起初两族人民和睦相处,友好往来,后门巴人大量迁入,出现了争土地、渔猎场所的现象,加之宗教信仰的不同,彼此矛盾日益尖锐。其时毗邻的波密地方割据土酋※噶朗王亦企图占据白马岗,遂利用矛盾,支持门巴族,挑起两族械斗。先后两次双方各有胜负,最后一次珞巴族失败。双方议和并确定地界。噶朗王遂趁机于此分设地东宗和噶朗央宗,管理门巴族和珞巴族的行政事务。
见“松桃县”(1295页)。
即“固姑冠”(1431页)。
见“陆米”(1187页)。
民间的社会组织。又称合款、合榔。湖南、贵州、广西苗、侗、水、布依等民族村寨组成的带有农村公社性质的社会组织。宋代记有:“彼此歃血誓约,缓急相援,各门款”(见《溪蛮丛笑》)。款,有大小之分,小款由三五或
清代索磨(即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之梭磨乡一带)女王。地在索磨河流域,属古嘉绒地。为古代藏族琼部(意为“鹏”)三十九族后裔。先世源于琼族的杂谷部。始祖名诺达工朗尔基,其子甲坚木灿继土司位,为梭磨河四土司
满洲官名。清帝的高等侍卫官。设于内大臣之后,衔列内大臣、散秩大臣之上,正一品。顺治(1644—1661)初定,以领侍卫内大臣六人(※上三旗各设2人)统领御前、殿堂诸侍卫。除奉特旨补授(如额亦都子孙皆世
?—1814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完颜氏。乾隆四十六年(1781),由举人考授国子监助教。五十二年(1787),中进士,改庶吉士。五十六年(1791),考试满洲科甲出身,于京堂翰詹各员列第一,奉旨
书名。原名《泽贺召片领宣慰法》,系用傣文记录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统治者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历代谱系之专书。与※《泐史》相校,更为简略。从叭真于宋淳熙七年(1180)就任第一代召片领始,至三十五代
凉山彝族奴隶社会诺伙家支的头人之一。详见“家支头人”(1947页)。
清代四川大金川土司。亦作巴勒奔。藏族土司嘉勒巴孙。曾从将军岳钟琪出兵羊岗,著有军功。雍正元年(1723),授金川安抚使,自称其地为大金川,居勒乌围,以旧土司泽旺辖地为小金川,由此大小金川分治。以女阿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