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玛
见“奥里米”(2252页)。
见“奥里米”(2252页)。
官名。府照磨为知府属吏,职掌收发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此官,以当地头目为之,秩从九品,给予铜印、敕书,赐以冠带,准世袭。职承土知府之命,办理本辖区内有关事务,助理守疆
越人。秦时为监郡,故多称史监郡。秦始皇为巩固对岭南的统一,发兵50万伐百越,受命开凿运河,沟通湘、漓二水,转运粮饷。河长60余里,流经地势比降度大,故在沿河置陡门26座,舟入陡门,顺次启闭,通过改变水
见“隆舜”(2136页)。
古族名。又作乌丸。东胡族一支。语言属东胡语的分支。战国时已见于史籍。与鲜卑均为东胡部落联盟中之大部。秦末汉初,为匈奴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所败,联盟瓦解,余众分聚于两部。该部退保乌桓山(
清代对大小兴安岭一带索伦(今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锡伯、赫哲等渔猎民族的总称。由“布特哈”(满语,汉意“虞猎”或“打牲”)引申而来。康熙年间(1662—1722),清政府在嫩江流域设置布特哈总管衙
蒙古语音译,又译古列格、古列干,意为“女婿”。古代蒙古社会有女婿入赘之习俗,为母权制关系一种遗俗。铁木真(成吉思汗)七世祖辈纳臣就曾于巴儿忽部为赘婿,其本人9岁时,亦曾留在弘吉剌部德薛禅家为婿。102
?—1791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堪布(一说孜仲)。藏族。乾隆五十六年(1791),廓尔喀侵扰后藏济龙、聂拉木时,其于扎什伦布寺内,以占卜为名,妄称不可与敌接仗,以佛言惑众,致使喇嘛藏众不思竭力防御,自相
(1363—1399) 明代蒙古贵族。简称哈尔古楚克鸿台吉。孛儿只斤氏。可汗※脱古思帖木儿子(一作额勒伯克汗子)。娶鄂勒哲依图鸿郭斡妣吉为妻。其兄额勒伯克汗为政不仁,重用佞臣浩海达裕。明建文元年(13
匈奴名马。《汉书·匈奴传》颜师古注:“駃騠,骏马也,生七日而超其母。”
官名。为宣慰使属员。元代置,秩正九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