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大尼那
高山族语音译,意为“土地所有者”。旧时台湾高山族排湾人地区村社头人。世袭。可向村民征收农租、猎租、渔租、水租等,及征派各种劳役。自己不参加劳动,靠剥削为生,有些大头人辖数村社至十数村社,且有领主性质。
高山族语音译,意为“土地所有者”。旧时台湾高山族排湾人地区村社头人。世袭。可向村民征收农租、猎租、渔租、水租等,及征派各种劳役。自己不参加劳动,靠剥削为生,有些大头人辖数村社至十数村社,且有领主性质。
?—1440明朝将领。蒙古族。燕山左护卫指挥使※瓒住子。初为金吾卫指挥使。永乐八年(1410),因扈从北征北元军,晋都指挥佥事。洪熙元年(1425),复以节次征进功,擢右府都督佥事。宣德四年(1429
502—569西魏、北周官员。字永宾。鲜卑段氏,先世辽西(一说辽东)石城人。晋幽州刺史※段匹䃅之后。曾祖段愄为北魏黄龙镇将,遂迁至高陆河阳(今陕西高陵县)。魏正光(520—525)末,六
清代云南班洪地区第二代班洪王。佤名“达尖准”。同治、光绪年间人。承其父※达本位,继续加强班洪地区的统一事业。光绪十七年(1891),奉清廷命,参与调解勐角、勐董傣族土司矛盾案。因功,赐姓胡,汉名玉山,
即“乌古涅剌部”(345页)。
见“蒙古源流”(2337页)。
1762—1841清代教育家。贵州独山人。布依族。字犹人,一字杰夫,又字寿民。嘉庆四年(1799)进士,选翰林庶吉士,散馆出知四川盐源,以丁忧去职。自嘉庆十四年(1809)至道光二十一年(1841),
赫哲族旧时萨满教宗教仪式。赫哲语音译,“鹿神”之意。又称“萨满温给论”,意为“跳鹿神”、“跳路神”、“跳太平神”等。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每年农历二三月或七八月间以村为单位举行,也有其他
书名。农学著述。明代回族学者※马一龙撰。本书为作者考察农耕,与探讨耕作理论之作。以哲学论农,为古代农业文献所罕见。惟论证多用旧理学家之说,虽文字深奥,然言简意赅。有《宝颜堂秘笈》、《广百川学海》、《二
我国蒙古族使用的语言。属于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分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蒙古国境内。使用人数约500万。中国境内蒙古语分为西部、中部、东北部
回族族谱名。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马注纂修。1册。书前有马注《赡思丁公茔碑总序》。正文分为:《封赠》、《咸阳王抚滇绩·附考》、《咸阳王宗祧记、历代皇帝敕书》、《滇西分支考》等。另附录《马注、马复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