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超明
见“蔡阳蛮”(2443页)。
见“蔡阳蛮”(2443页)。
西魏宗室女。大统十七年(551)六月,应突厥和亲之请,西魏文帝将其嫁于突厥汗国创始者阿史那土门伊利可汗。为中原王朝与突厥汗国首领和亲通婚之始。
?—1478明广西思恩州土官。壮族。岑氏家族世为土官,祖父岑坚明初任田州知府,父岑永昌为思恩州知州。永乐十八年(1420),承袭思恩州知州职。因其“有谋略、善治兵,从征蛮寇,屡有功”,于正统三年(14
?—1859清朝大臣。蒙古族文人。蒙古正黄旗人。额哲忒氏。字雨田。嘉庆二十四年(1819)举人。充实录馆誊录。道光四年(1824),书成,议叙知县。十年(1830),选甘肃陕西县知县。十五年(1835
?—1234金朝大臣。本名粘合,亦作粘何,字迁玉。契丹族。移剌氏。世袭契丹猛安。宣宗兴定三年(1219),与元帅内族完颜承裔领兵攻宋,累迁邓州(今河南邓县)节度使,兼行枢密院事。哀宗天兴二年(1233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仫佬”或“锦”。古代属※百越的一部分,秦汉以后相继被称为西瓯、骆越、僚、伶,明清时开始称木佬、姆佬等,解放后用现名。总人口159328人(1990年)。主要分布在广西罗城仫佬族
清代新疆维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管理果园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被定为六品以下。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契丹王朝管理※著帐户的机构。官设“著帐节度使”和“著帐殿中”。下置“承应小底局”,有笔砚、寝殿、佛殿、司藏、司马、鹰坊、汤药、尚饮、盥漱、尚膳、尚衣、裁造等小底,负责各类杂役之事,统领著帐户为皇室服役
1772—1795清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又名吴天半、吴半生。湖南凤凰厅苏麻寨人。苗族。年轻精悍,勇猛刚毅。乾隆六十年(1795)正月,与贵州※石柳邓、湖南※吴八月等起义。二月,清云贵总督福康安、四川
古代社会基本具备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和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指存在于前资本主义时期的人们共同体,即分别存在于原始社会晚期、奴隶社会时期和封建社会时期的人们共同体。他们是
即“驩头”(25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