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津
见“赫哲族”(2422页)。
见“赫哲族”(2422页)。
宋代壮族地区古镇。领地不详。治所在今上思县南部。元改寨为州,属思明路。明改为土巡检司。清因之,属南宁府。为壮族聚居区。
契丹※遥辇氏部落联盟时期之二氏族,即※乙室已和※拔里。※阻午可汗时(735年被推举为汗),分二审密为五。世与耶律氏族通婚,契丹开国后为国舅族,姓氏萧。有人以为,审密原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一个氏族,世
725—777唐朝官员、文学家。字至之。河南洛阳人,先世匈奴独孤氏。颍川郡长史独孤通理之子。天宝(742—756)末,以品行举高第,补华阴尉。辟江淮都统李峘府,掌书记。代宗(762—779年在位)时,
即“亡人斋”(135页)。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3年4月4日(清光绪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清朝塔尔巴哈台总理营务处掌关防章京办理通商主事衔刘宽和俄国驻塔尔巴哈台领事巴拉喀什在塔尔巴哈台签订。条约共七款,主要内容
即“虎夫耶”(1384页)。
?—1454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又作思机发。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思任法之子。正统七年(1442),与父为明军所败,父走缅甸,被缅甸宣慰卜剌浪囚禁。困窘,向明朝请罪。后又图恢复,据者阑坚守,为兵部尚书
参见“骆越”(1782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哈尔芬卫、哈尔费延卫。永乐十二年(1414)9月,与塔速儿河等7卫同时设立,据考在前苏联黑龙江侧阿纽依河口。此后多次来贡。
古部落名。为“羌之别种”。唐代约分布于今四川西北、青海东南一带。辖户四万,拥兵万人。以女为首领,故称。为别于西海(今青海湖)之西女国,故称东女国。王号宾就。王死仍选女为大、小王为嗣。女官在内,男官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