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司马光《道德真经传》。
续补《古书疑义举例》的作品,详见“古书疑义举例五种”。
四十八卷。清鄂尔泰等奉旨撰。1748年钦定《三礼义疏》第二部。此书诠释七例:“正义”、“辨正”、“通论”、“余论”、“存疑”、“存异”、“总论”,与《钦定周官义疏》同。分经文四十卷,冠以《纲领》、《释
八卷,首一卷。清杨飞熊修,崔鹤龄、李思豫纂。杨飞熊字渭符,号璜溪,江苏淮安县人,出身举人,曾充内廷教习,康熙二十五年(1686)任临县知县。崔鹤龄,邑人,候补内阁中书。临县自古以来为征战之地,明末李自
不分卷。清方楘如(详见《集虚斋四书口义》)编纂。方楘如的《四书口义》重在说理,是书则重在数典。征引虽博而无案断。书虽不相涉,而义可相发。如“百姓足,君孰与不足”引《国语》:“单穆公曰:‘民失其资,能无
四卷。清胡敬(1769-1845)撰。胡敬字以庄,号书农,浙江仁和(今杭州)人。少以《水仙花赋》、《阑干赋》受知於阮元。嘉庆十年(1805)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历充武英殿、文颖馆纂修官,《全唐文》、
不分卷。清杨守敬(1839-1915)撰。守敬字惺吾,晚号邻苏老人,湖北宜都(今枝城)人。清末著名舆地学家、校勘学家。出生于世代商贾之家,勤学嗜书,十九年补诸生,同治元年(1862)举乡榜,屡试不第。
九十卷。清吴谦(生卒年不详)等编。吴谦字六吉,歙县(今属安徽)人。乾隆年间曾任太医院判,乾隆四年(1739)奉敕与刘裕铎主编此书。吴氏认为古医书有法无方,唯《伤寒论》、《金匮要略》始有法有方,而诸注又
六卷。明王在晋(生卒年不详)撰。王在晋字明初,太仓(今属江苏)人。万历进士。由中书舍人,累迁兵部左侍郎。天启二年(1623),擢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旋改南京兵部尚书。崇祯元年(1628),历刑、兵两
六卷。宋朱熹(已著录)撰,明陈选注。陈选字士贤,临海人。天顺六年(1340)进士。官至广东布政使。追赠光禄寺卿,谥恭愍。是书成于淳熙十四年(1187)。凡内篇四:曰《立教》、曰《明伦》、曰《敬身》、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