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书总要
五卷。明吴元满撰。参见《六书正义》。此书与其《六书正义》一样,也分数位、天文、地理、人伦、身体、饮食、衣服、宫室、器用、鸟兽、虫鱼、草木12门,因袭戴侗、杨桓的说法极力发挥之。所分部首,皆以象形为主,谓之“正生”,而指事、会意以下,则有“正生”、“变生”、“兼生”之别。其字皆以柳叶篆书写,不取小篆;而所谓古文,大抵出于杜撰。注释往往自相矛盾,所引经传诸文率以意改,殊无足观。《四库提要》据江苏巡抚采进本著录于《存目》中。
五卷。明吴元满撰。参见《六书正义》。此书与其《六书正义》一样,也分数位、天文、地理、人伦、身体、饮食、衣服、宫室、器用、鸟兽、虫鱼、草木12门,因袭戴侗、杨桓的说法极力发挥之。所分部首,皆以象形为主,谓之“正生”,而指事、会意以下,则有“正生”、“变生”、“兼生”之别。其字皆以柳叶篆书写,不取小篆;而所谓古文,大抵出于杜撰。注释往往自相矛盾,所引经传诸文率以意改,殊无足观。《四库提要》据江苏巡抚采进本著录于《存目》中。
一卷。孙雄撰。共四十五篇。除《皇父考》、《释义民》两篇与刊本重复,其余四十三篇都是刊本所未收的。书称札记,主要是训诂考证。如《尚书》“名义”条,谓“尚书”见《墨子·明鬼篇》,由此可见“尚书”不是西汉伏
六卷。明余象斗(详见《皇明诸司廉明公案》)编。公案小说集。书分六类:人命、奸情、盗贼、诈伪、争占、雪冤,计五十九则。所载为清官判案断狱故事,大略取自其他的公案小说和民间传闻。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均不高,
不分卷。清刘豫师撰。书首有自序及凡例,又有其门人温怀璋、袁文焕二序。自序称“读李二曲《四书反身录》,喜其反身二字,切中时病,而所讲书理,又悉以人生日用寻常之事为言,爰仿其意,与子弟门人辈讲学,就人眼前
一卷。清吴廷康撰。吴廷康,字康甫,安徽桐城人,生卒年不详。卷首有李兆洛序言一篇。本书著录砖的拓本,上自秦朝,下到宋朝,有好几百件,而以三国两晋时居多。其中最希见并有重要史料价值的,为永嘉二年八月廿五日
见《咨言》。
四卷。《外集》一卷。旧本题西泉吴正子笺注。须溪(今江西吉安)刘辰翁(详见《班马异同》)评点。吴正子不知何人。考此本以刘辰翁之评列于其后。吴氏当为南宋人。李贺诗注本甚多,明代以来有徐渭、董懋策、曾益、余
二卷。明周拱辰撰。拱辰字孟侯,桐乡(今浙江桐乡)人,明于经字。明亡隐居,屡征不起。著有《公羊墨史》二卷、《南华真经隐史》九卷、《离骚草木史》十卷、《离骚拾细》一卷、《圣雨斋诗文集》十卷、《问鱼篇》一卷
十五卷。清梁份(约1668前后在世)撰。梁份,字质人,南丰(今江西南丰)人。生卒年不详。少从彭士望、魏禧游,讲经世之学。曾只身游万里,览山川形势,访古今成败得知。著有《怀葛堂文集》、《西陲今略》。是集
二卷。清马日璐撰。马日璐,字佩兮,号半槎,又号南斋,江都(今江苏扬州)人,生卒年不详。侯选知州。乾隆初举博学鸿词,不就。与兄日琯并有诗名,时称“扬州二马”。著有《南斋集》,编有《丛书楼书目》。本书为马
一卷。清陈树镛撰。陈树镛,广东番禺县人,是道光时的大学问家陈澧的高足弟子。他以班固的《汉书》为底本,旁采群籍,将史料编排整理,对某些问题进行了翔实的讨论,最后写成本书。书中对汉代官制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