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河成案
五十四卷,首二卷。不著撰人姓氏。考书中所辑之案牍疏奏之人,为齐苏勒、范时绎、稽曾筠、蒋炳、常禄等。皆雍正、乾隆间之大臣也。故当时河道浚治之事,皆出诸人之手,其成案亦诸人商榷而定。《南河成案》清刻本。此书首载乾隆上谕二卷,其,后五十四卷均治河之事宜。其时代起于雍正四年(1726),而讫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篇中事迹,议堤坝工程者为多,水田兴利之事亦附之。
五十四卷,首二卷。不著撰人姓氏。考书中所辑之案牍疏奏之人,为齐苏勒、范时绎、稽曾筠、蒋炳、常禄等。皆雍正、乾隆间之大臣也。故当时河道浚治之事,皆出诸人之手,其成案亦诸人商榷而定。《南河成案》清刻本。此书首载乾隆上谕二卷,其,后五十四卷均治河之事宜。其时代起于雍正四年(1726),而讫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篇中事迹,议堤坝工程者为多,水田兴利之事亦附之。
六卷 续七卷 再续三卷 三续六卷 清钱大昕撰。钱大昕,详见《潜研堂金石文字目录》条。钱大昕精研经史,尤嗜金石。本书所著录金石文字,始于三代,迄于宋元,共两千余种,经跋尾者八百六十余篇。当时每得二百余篇
八卷。清马其昶(详见《毛诗学》)撰。宋人研究《庄子》者,曾有王安石、苏轼、苏辙等人将《让王》、《盗跖》、《说剑》、《渔父》等四篇定为伪书。马其昶作《庄子故》据宋人之说而将如上四篇移于末卷而不加注释,又
①三卷。明王应乾修,郭毓秀增修。王应乾,淮阴人,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进士。三十五年(1607)任堂邑知县。郭毓秀,古鄗人,顺治二年(1645)任堂邑知县。按堂邑志,创修于明万历二十年(1592)
二卷。清周春(1729-1815)撰。周春字松霭,晚号黍谷居士,海宁(今属浙江)人。乾隆进士,官岑溪知县。著作尚有《十三经音略》、《代北姓谱》、《辽金元姓谱》、《杜诗双声叠韵谱括略》等。此书上卷论字学
四卷。明唐枢(详见《易脩墨守》)撰。唐枢著述颇多,《四库全书总目》就介绍其十种书(均为存目)。《唐氏三种》收《周礼因论》一卷、《证道编摘要》一卷、《国琛集》二卷。《周礼因论》详述周代典章制度,《国琛集
六卷。宋舒邦佐(1137-1214)撰。舒邦佐字辅国,一字平叔。江西靖安人。淳熙进士,授鄂州蒲圻主簿,旋改潭州善化主簿、衡州录事参军。为官廉洁著称,其认为“吏蠹易滋,民冤难伸”。著有《双峰猥稿》、《厉
无卷数。清崔纪撰。崔纪详《成均课讲周易》条。该书以《孟子》比附《大学》,认为《孟子》七篇大旨均出于《大学》,如《孟子》中的“性情”即《大学》中的“明德”;《孟子》中的“养气”即《大学》中的“明之”等等
二卷。清朱如日撰。朱如日字洞彝,号荷轩、莲花厅人。此编成于乾隆二年(1737)。大抵是掇拾图书之陈言,无所发明。《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一卷,清程寿保(其生平未详)编。是编为歌颂清同治帝平定太平军和捻军起义的“战功”而作,系拆散梁周兴嗣《千字文》重新编次而成的四言歌诗。起句曰“皇帝御吉,敬天爱民,朝野中外,率土来宾”,篇末以“效嚬寻字
一卷。清周正朝撰。周正朝,字寅山,四川人。《履勘滇边事记》传钞本。首九龙江原分定十三枝那,次各猛地官职改定品级,次永昌、顺宁、普洱三高沿边道里,次神护关通孟硔道里,次蛮允三路至蛮募道里,次陇川至新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