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清崔述(1740-1816)撰。崔述字武承,号东壁,大名(今属河北)人,曾官任福建罗源、上杭等县知县。崔氏博览群书,以群经的传记注疏往往与经文有异,故从怀疑而辨伪、考信,认为传注不可尽信,考辨先
四十卷。清华希闵(生卒年不详)撰。华希闵字豫原,无锡人。康熙五十九年举人。华希闵在校刻吴淑的《事类赋》的时候、发现此书有许多遗漏的内容,于是在《事类赋》的基础上,增加补充编为此书,附刻于其后。共二十七
一卷。清皮锡瑞(详见《礼记浅说》)撰。是书以《王制》为素王之制。俞樾曾评议此书,以为:孔子将作《春秋》,先修王法,斟酌损益,具有规条。其门人弟子与闻绪论,私相篡辑,而成《王制》。皮氏作《王制笺》为之疏
一卷,附记疑一卷。宋朱熹(敬称朱子)撰。是书以斥当代诸儒杂于佛老之学。共有苏轼《易传》十九条,苏辙《老子解》十四条,张九成《中庸解》五十二条,吕希哲《大学解》四条,皆摘录原文,各为驳正于下。末有乾道二
一〇九卷。陈邦瞻撰。陈邦瞻(?-1623年),字德远,高安(今属江西省)人,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进士。官吏部稽勋清吏司郎中,后出为浙江参政,擢福建按察使、河南右布政使,分理彰德诸府,又为两广巡
二卷。宋张戒撰。张戒,字不详,正平人,生卒年不详。绍兴五年(1135)四月因赵鼎荐,得召对,授国子监丞。绍兴八年(1138)以兵部员外郎为监察御史,累官至司农少卿,旋坐疏留赵鼎改外任。后以佐宣教郎主管
二十四卷。明黄佐(见《翰林记》)撰。黄佐著有《泰泉乡礼》、《翰林记》,已著录。本书为作者任南京国子监祭酒时所作,专记明朝南京国子监的建制、设官、职掌,以及在监学生的分类、学业、学规、授官等各方面的情况
六卷。明主涣撰。涣字时霖,号毅斋,象山(今浙江省象山县)人,弘治九年(1496年)进士,官至御史,著有《墨池手录》三卷,生卒年不详。《两晋南北奇谈》摘录《晋书》以下八史中琐语杂事、汇编成书。现存明刻本
十六卷。《本义》四卷。明张綖(约1528前后在世)撰。张綖,字世文。《千顷堂书目》作字世昌,疑传写误。高邮(今属江苏)人。正德八年(1513)举人,官至光州知州。著有《南湖诗集》、《诗余图谱》等。是编
一卷。清李刚己(1872-1914)撰。李刚己,字以行,直隶南宫县(今属河北省)人,光绪进士。官至山西灵邱县知县。入张曾扬幕府。著有《西教纪略》、《诗集》。此集为《李刚己诗集》。仅一卷。其诗学杜甫,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