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则
一卷 野志 一卷。明徐三重(详见《牖景录》条)撰。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家则为其所立规条,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其言酌乎古今之间,如丧礼不得用僧道,而得用纸钱、纸锭之类等。《野志》分十六篇,即端习、祛惑、营业、稽籍、本教、抡交、范内、居身、人道、节用、使令、狎慝、庖馔、服饰、燕乐、戏具,其词多用骈偶,与其所作《家则》相为发明,均属自述家事之类。有旧写本。
一卷 野志 一卷。明徐三重(详见《牖景录》条)撰。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家则为其所立规条,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其言酌乎古今之间,如丧礼不得用僧道,而得用纸钱、纸锭之类等。《野志》分十六篇,即端习、祛惑、营业、稽籍、本教、抡交、范内、居身、人道、节用、使令、狎慝、庖馔、服饰、燕乐、戏具,其词多用骈偶,与其所作《家则》相为发明,均属自述家事之类。有旧写本。
不分卷。清黄奭辑。据隋、唐史籍载有《礼纬》三卷已亡逸。黄奭从群书引文中辑出仅二十五条。其书主要内容是帝王兴起与天象的感应、天子的仪容服色以及正朔等事。汉代通行的《仪礼》本是士礼,天子之礼只是士礼上推而
八卷。清王先谦撰。王先谦(1842-1917)字益吾,晚年号葵园老人,学者称葵园先生,湖南长沙人。同治四年(1865年)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官至江苏学政。任满引疾归,后历主南菁、思贤、岳麓、城
二卷。明利玛窦(1552-1610)撰。利玛窦意大利人,明末来中国的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万历十年(1582)来中国,初在广东肇庆传教,万历二十九年到北京,进呈自鸣钟等物,与士大夫徐光启、李之藻、周子愚
清李渔(详见《闲情偶寄》)撰。此剧写武宗将朝中之事委托于许进父子,而与江彬微服到大同。临幸妓女刘倩倩,假名威武将军。临别,以玉搔头做为信物,回来途中把它丢失了,为威武将军范钦之女所得。当武宗遣内侍去迎
八卷。清吴大根编纂。吴大根,生平事迹不详。另编有《皋庑吴氏重修家乘》十卷。是编首列义仓全图,卷首为“创始兴复原委”,卷一为“前编补遗”、“交代事附”,卷二为“添置田亩”、“添造仓廒”,卷三为“收租”,
一卷。清姚玉芝撰。姚玉芝,生平不详,字漱芳,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姚鸥亭之女,张渊之妻。清代诗人。此书刊于光绪十二年(1886)。书前有其夫张渊序言及其女婿季保庆序,共收诗六十三首,词三首。
见《禹贡说断》。
七卷,首一卷,末一卷。元冯福京修、郭荐纂。《四库全书总目》据天一阁藏本著录,误题作者为冯复京。福京,潼川(今四川三台)人,昌国州(今浙江定海)判官;郭荐,里贯未详,鄞县教谕。宋熙宁六年(1073)置昌
五卷。清吕治平(生卒年不详)撰。号愚庵,海宁(今浙江海宁)人。顺治中岁贡生,官德清县教谕。此书考论五经疑义,皆就坊本有传写之讹及注释之讹者,一一辨驳其是非,至于经文之旨,并不见阐发,不过为科举作文之用
①八卷,明李乔岱纂修。李乔岱,字宗父,又字东山,陕西洋县人,进士,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来任知县。乔岱知休宁县事五载,创议重修,延都谏邵庶总其事,设局于青云馆,志成凡八卷,曰舆地志、建置志、食货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