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卷。明史鉴(1434-1496)撰。史鉴,字明古,江苏吴江人。学者称之为西村先生。少受知于徐武功,与吴文定、沈启南为友,攻史学,于古今治乱之端,指掌论说,咸中肯綮,而不屑以求一试。成化中,三原王
二十三卷。明王志坚(约1625前后在世)选编。王志坚字淑士,初字弱生。江苏昆山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进士,授南兵部主事、历郎中。著有《读史商语》等。此编乃其督学湖广时所选唐、宋八家古文。凡诸集中
一卷。清皮锡瑞(详见《礼记浅说》)撰。是书以《王制》为素王之制。俞樾曾评议此书,以为:孔子将作《春秋》,先修王法,斟酌损益,具有规条。其门人弟子与闻绪论,私相篡辑,而成《王制》。皮氏作《王制笺》为之疏
不分卷。清王金城(生卒年不详)撰。金城四川巴县人,时当光绪间。此书分上下两编:上篇根据《说文自序》所举转注之例,述其本义及与诸书分界,并将转注字一一胪列出来,以为标准;下篇据曹仁虎《转注古义考》对诸家
一卷。明张纯(生卒年不详)撰。张纯,永嘉(今属浙江省)人。嘉靖七年(1528)举人,官至南康府知府。张纯在此书中虽言声称尊崇道学,可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发明之处。认为“王制五祀”即为金、木、水、火、土,甚
八卷。意大利艾儒略(1582-1649)撰。艾儒略,意大利耶稣会士。1610年抵澳门,在该地教数学。后被派至北京、上海、扬州、杭州及陕西、山西等地传教,1625年应邀赴福州。1638年因遭牵连被逐澳门
一卷(六艺堂自刻本)。清丁晏(1794-1876)撰。丁晏字俭卿,号拓唐,山阳(今江苏淮安)人,经学家,著有《颐志斋丛书》。关于北宋汴学二体石经,据南宋王应麟《玉海》载:“至和二年三月,国子监王洙言,
三卷。明刘寅撰。刘寅生卒年及事迹不详。其所注之书皆名《直解》,《尉缭子直解》已著录,此又其所注书之一种。今本《三略直解》分上、中、下三卷。卷上首有一段文字叙《三略》作者及授受源流,谓《三略》本太公书,
一卷。清淳于鸿恩撰。鸿恩,字稚鹤,黄县(今山东黄县)人,贡生。书末有光绪二十八年自跋。宋代学者王应麟认为《公羊传》为齐人所作,故多齐地方言。清代学者阎若璩也持此说,并加以引申。淳于鸿恩认为《公羊传》中
二卷。清焦廷琥撰。焦廷琥生平事迹详见《冤服考》。此书主要杂考经史典籍及名物起源等。焦廷琥为焦循之子,学有本源,所论有可取之处,但亦有不审之处。《续修四库全书提要》指出,书中谓“民之无辜,并其臣仆,郑笺